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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加强高毒农药监管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记者:冯华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31票  浏览6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5月31日 11:23
  当前正值农业生产农药使用旺季,农业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就规范农药安全使用、整顿农药经营秩序、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管、清理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等工作做出部署。本报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农业部种植业司相关负责人。
  
  我国农药质量总体上升
  
  最近,农业部组织了今年第一次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到521个农药样品,经检验,合格样品450个,合格率为86.4%,比去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农药质量总体上升。不合格样品71个,其中,检出假农药41个。质量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在所有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产品中,有1个检出国家禁止使用农药对硫磷;有8个添加了高毒农药成分,占不合格农药样品的11.3%。
  
  清查农药产品禁用成分
  
  海南豇豆、山东含磷韭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相继发生,暴露出我国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当前农药市场监管重点是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最近,农业部召开了禁限用高毒农药管理座谈会,就落实十部门《通知》要求,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作出了总体部署,并联合十部门派出两个督导组,督导各地落实《通知》的相关措施。
  
  各地农业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清查,重点核查各企业是否具备农药生产定点资质和农药生产条件,所生产的产品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是否含有禁用成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撤销相应农药生产定点资质、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等许可证。生产高毒农药的企业要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原料采购以及生产销售台账,掌握高毒农药生产数量和销售流向。
  
  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
  
  各地农业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指导,特别是进一步督促其健全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要加大对农民合理使用农药的培训力度,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要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高效、安全施药技术,推进农药“统购、统供、统配和统施”服务,防止滥用、乱用、误用农药。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制度,特别强调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水果等作物,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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