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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核桃成功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云南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55票  浏览7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4月25日 15:26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出2012年第51号公告,批准“漾濞核桃”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已开始实施保护。公告规定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现辖行政区域为产地保护范围,漾濞核桃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均可向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
  
  “漾濞核桃”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大理州着力实施“质量兴州”战略,合力打造区域品牌,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大理州质监局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动本区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使大理州的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更好地为地方特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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