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国水果出口、培育外向型企业的通知(草案)
通 知(草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社及相关部门: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国水果出口和培育外向型企业,充分发挥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在国际市场的客户资源和果协在国际的影响力,利用中国果协在国际市场的通道优势,带领国内水果行业走创新之路,打造一批水果产业的外向型企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根据目前中国水果企业现状,就有关推进全国水果产品出口和培育外向型企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一是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中国果协的服务和指导,打造1000家水果产业出口企业,使全国水果产品出口增加2~5个百分点;二是通过中国果品流通协会的培育和服务,使水果生产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推进技术进步,开拓国际市场,创建国际品牌,并培养出1000家水果产业的外向型企业,使全国水果产品出口增加2~5个百分点。
二、服务和打造内容
1、加大出口业务的拓展,提供出口市场客户:中国果协帮助产地企业寻找国际客户,把国内产品信息向国际客商推荐,主要与国际大型超市连锁和大型超市配送集团建立合作:如沃尔玛、家乐福、乐购、麦德龙、欧尚等超级市场和各大型超级市场的配送集团。由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帮助建立国际通道。
2、出口模式:实现国际农超对接模式,可以由产地直接与外商洽谈签约。
3、解决资金:为缓解国际农超对接的资金矛盾,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解决果品供应商的资金短缺。做到交单、到岸签收付款。
4、确保产品安全,指导企业建立标准体系。中国果品流通协会组织一批有基地管理和工厂生产经验的企业和人才,熟悉标准体系,指导和帮助产区企业的田间生产和存储包装,把国际市场对产品的质量标准灌输到源头,确保产品安全。做到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并符合水果出口要求。
5、操作办法及公式:
果品流通协会进出口办负责联络国外采购商,选取国内一家经验丰富的公司进行操作。由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进出口办公室协调,公司和多家金融机构合作,支付资金。公司确保产地供应商资金良性循环。
操作公式:
水果流通协会进出口办公室——联系国际客商和超市——产地农产品企业(合作社)供货——出口公司进行操作——支付产地供应商货款。
三、 培育条件
1、已具有出口条件的企业
(1)入选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企业的生产产品和生产场地,企业2008年末从业人员数不得低于50人、产品年销售收入不得低于1千万元、资产合计不得低于500万元。
(2)入选企业自建生产出口基地不得低于1000亩,有企业产品生产标准、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
(3)入选企业生产经营有一定行业经验,企业有自主经营能力 。
2、暂不具备出口条件的企业 (合作社)
(1)入选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作社需要办理注册登记,有企业的生产产品和生产场地,企业2008年末从业人员数不得低于50人、产品年销售收入不得低于500万元、资产合计不得低于300万元。
(2)入选企业自建生产基地不得低于1000亩,目前暂时无企业产品生产标准、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但通过培训可以建立和到达的;生产产品具有出口潜力,有一定的管理基础。
四、入选申报
1、入选申报采取纸质文件上报方式。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专家和省市有明确支持理由,否则不予受理。
2、资料获取。
项目申报单位请发邮件到邮箱zgxjckb@163.com获取申报资料表格。收到申报资料表格以后请认真填写,填写完毕以后快递到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进出口办公室。
3、申报时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并于2009年9月28日前向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进出口办报送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各两份)。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4、资料备查。各级管理部门及申报单位应保存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查。
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入选管理工作
各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开组织入选、严格审查资料、科学评估论证,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特此通知!
中国果品流通协会
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进出口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