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启动重点农产品价格调查应急措施
本报讯 近期我国重点农产品价格大幅回落,农产品“卖难”在部分地区重新抬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农产品价格变化趋势和程度,为国家宏观调控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日前,国家统计局启动重点农产品价格调查应急措施,对影响农业农村发展全局和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重点农产品,实施每半月调查上报一次价格的制度。
据了解,“半月报”的调查时间为每月5日和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上报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采价方式为两种:一是由县调查队直接派人调查,二是由抽中市场指定专人调查。要求必须坚持定人、定点、定时原则。调查对象为现有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调查网点,如现有网点不能满足重点农产品价格调查需要,可重点补充调查粮油收储、加工企业和屠宰场等农产品流通企业的收购价格。监测范围为重点农产品价格监测调查抽中县(区、市)。监测品种规格选择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全局和与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重点农产品,主要包括原粮、棉花、油料、猪牛羊和水果共15种重点农产品。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国家统计局要求各级调查队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增长扩内需保民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启动重点农产品价格调查应急措施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加强指导,立即行动,认真落实。要严格执行“半月报制度”调查方案,严格遵守定人、定点、定时原则,不得擅自改变价格采集方式、采价时间、采价对象和范围,确保源头数据及时准确,按时上报,维护“半月报制度”的统一性和科学性。要统筹安排、周密组织,为现场调查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据了解,“半月报”的调查时间为每月5日和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上报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采价方式为两种:一是由县调查队直接派人调查,二是由抽中市场指定专人调查。要求必须坚持定人、定点、定时原则。调查对象为现有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调查网点,如现有网点不能满足重点农产品价格调查需要,可重点补充调查粮油收储、加工企业和屠宰场等农产品流通企业的收购价格。监测范围为重点农产品价格监测调查抽中县(区、市)。监测品种规格选择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全局和与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重点农产品,主要包括原粮、棉花、油料、猪牛羊和水果共15种重点农产品。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国家统计局要求各级调查队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增长扩内需保民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启动重点农产品价格调查应急措施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加强指导,立即行动,认真落实。要严格执行“半月报制度”调查方案,严格遵守定人、定点、定时原则,不得擅自改变价格采集方式、采价时间、采价对象和范围,确保源头数据及时准确,按时上报,维护“半月报制度”的统一性和科学性。要统筹安排、周密组织,为现场调查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