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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警方:“金香蕉”涉黑团伙案大白天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广州日报 刘俊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59票  浏览130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11月06日 15:12

  

发布会现场

  11月4日,记者从焦作警方举行的贺永星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焦作市某水果批发市场“金香蕉集团”涉黑团伙被成功打掉,该团伙主要成员贺永星、李建岗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据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邓予生通报,2007年10月,焦作市某水果批发市场商户党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该水果批发市场“金香蕉集团”负责人贺永星、李建岗等人在市场内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接报案后,焦作警方立即对此案进行调查。经查,以犯罪嫌疑人贺永星为首的涉黑团伙非法成立“金香蕉集团”,伙同犯罪嫌疑人李建岗、周新安、吴建厂、孙明亮等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欺行霸市打击竞争对手,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贺永星畏罪潜逃,公安机关立即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全国通缉。经警方缜密侦察,于2008年7月在海南将贺永星抓获归案。经查明,以犯罪嫌疑人贺永星为首的“金香蕉集团”涉黑团伙为垄断整个焦作市香蕉批发市场,达到控制香蕉价格、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多次指使李建岗、周新安、吴建厂、孙明亮等人将该批发市场党某、白某的门面招牌损坏、将恒温库及制冷机等设施破坏,剪断库房电线,殴打商户工人,强行阻拦车辆,阻止党某向市区送货,并撬开恒温库后窗,翻窗入室将库内340余箱香蕉推翻,用脚跺踩,给商户党某、白某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焦作警方针对此类“黑恶势力”案件,本着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露头就打”的原则,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侦察,并积极收集梳理相关证据,将该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李建岗、周新安、吴建厂、孙明亮等人相继抓捕归案。2008年8月,焦作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将贺永星等5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9月,该案又被河南省打黑除恶协调领导小组列为省委政法委打黑除恶跟踪督办案件。
  
  同日,本案在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焦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向东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焦作市公安局新闻管理办公室主任赵振水主持了新闻发布会。
  
  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邓予生就有关贺永星等人犯罪案件侦破情况向各媒体单位进行了新闻发布。
  
  孟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苗继立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王德有就有关贺永星等人犯罪案件的侦破情况答记者问。
  
  孟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赵宝军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新华社河南分社、《新京报》、《河南日报》、《大河报》、《东方今报》、《今日安报》、焦作日报社、《焦作晚报》、焦作电视台、焦作广播电台、焦作教育电视台、《焦作广电报》、焦作新闻网、焦作公安网、孟州市电视台等十多家新闻单位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新华社河南分社高级记者、政法采访室主任程红根向焦作警方提问。
  
  《新京报》记者钱昊平向焦作警方提问。
  
  《河南日报》政文部主任记者阙爱民向焦作警方提问。
  
  《大河报》驻焦记者站站长郭长秀向焦作警方提问。
  
  《东方今报》驻焦记者站站长何中有向焦作警方提问。
  
  《今日安报》驻焦记者站站长杨家军向焦作警方提问。
  
  《焦作日报》记者李新和向焦作警方提问。
  
  《焦作晚报》记者高小豹向焦作警方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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