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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行李误发异地 四箱水果腐烂获赔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人民网·天津视窗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386票  浏览8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11月29日 16:31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8日电:日前,张先生与新婚妻子到三亚蜜月旅行,返回后发现托运的四箱水果不知去向,几经辗转,行李送到张先生家中时,大部分水果已经腐烂变质,经天津市东丽区消协调解,张先生获赔300元。
  
  近日,张先生与新婚妻子到海南旅游,在三亚机场乘机返津,小两口将购买的四箱热带水果办理了行李托运。二人乘机抵津取件时行李却不见踪迹。航空公司与三亚机场联系后得知,行李被三亚机场值机人员误发到武汉,经采取积极措施,行李于次日下午送到张先生家中。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张先生打开行李箱,发现大部分水果已经腐烂。张先生要求赔偿损失,工作人员只是道歉,对赔偿事宜不认可。
  
  东丽区消协受理纠纷后,与航空公司客服部门联系,负责人称行李误发至武汉是三亚值机人员工作失误,应由三亚机场负责赔偿。消协立即联系三亚机场值机经理,对方称他们是为航空公司提供代理服务,关于行李托运事故问题,双方协议有约定,行李差错率在规定范围之内,赔偿责任由航空公司承担,若差错率在规定范围之外,由机场代理服务值机部门负责。至于如何统计行李差错率,航空公司可查阅运行手册。
  
  消协将意见反馈航空公司,要求其尽快确定责任,并说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最终,航空公司同意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300元,纠纷圆满解决。(记者扈嘉怡 通讯员尹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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