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罚橘事件"引发大讨论
【引言】
“罚桔事件那时对我们村的影响令人震惊,如桔商来得少了,柑桔收购价格也比人家要低1毛钱。”49岁的诸梅根作为衢江区樟潭街道南山底村现任村支部书记,对自己村14年前发生乱罚外地人的“新闻”记忆犹新。让他感慨的是,这样的教训之后,坏事已经变成好事。这些年村民不仅收入大幅度提高,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变。“村里现在有100多号外来民工从事机械加工,全租住在我们村,与当地村民没发生过纠纷事件,相反他们遇到工资拖欠,我们要协调帮忙。外面客商来了我们提供一切方便,现在的回头客越来越多。”
【事件回放】
1994年10月20日,《衢州日报》一版以显著位置,刊发了题为《摘了七只桔罚款一千四》的读者来信及记者调查。
署名“陆鸣”的读者投信本报叙述了事件的经过。
10月10日,在衢打工的江西民工吴某晚饭后和朋友外出散步,路过当时的衢县樟潭镇南山底村一片桔园。吴某被垂挂在枝头的桔子所吸引,动手摘了7只,碰巧被这片桔园的主人,南山底村村民姜某撞见。由此,一场“罚桔风波”拉开了序幕。
姜某把吴某连推带搡地拉到家里,开始“过堂”。吴某的同乡、工地小组长崔某、王某两人闻讯赶到姜家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按村规民约受罚。
村规民约规定:白天偷桔一只,罚款5元,晚上偷桔一只罚款10元。可是,姜某却狮子大开口,非要5000元才能了断此事。最后,姜某一言敲定,最少1400元,一个子也不能少。这就是说,一只桔子要罚200元。
民工们只得被迫答应。当崔某将工友们凑起来的1400元钱送来时,姜某才示意旁人为吴某松绑,算是“私了”了。
但罚款风波并未结束。第二天,姜家桔园附近的村民发现,地上有两只掉落的桔子,便追至工棚,剥去头天晚上摘桔民工的衣服扔进阴沟,索去手表一块,留下400元欠条一张,并声称此事没完。
此事见报后,引发社会的强烈反响,许多读者来信来电,参与此事讨论。有的说摘桔罚款没有法律依据,有的指责姜某的做法太过分,有的读者表示了愤慨,认为罚款“私了”纯属变相敲诈行为,应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这种事出现在历史文化名城,很不光彩,极不文明,报社就此事开展讨论,明辨是非,实为必要。
迫于舆论压力,姜某退出了1400元现金,另一位村民也退出了手表,并宣布400元的罚款借条作废。
【记者感言】
时代进步,最根本的标志是什么?是思想进步、观念变革。
改革开放带来市场经济的活跃,“罚桔事件”带来的冲击波,对陈规陋习是一场深刻涤荡、洗礼,促进了人们的观念转变。如今,无论城市、乡村,文明之风劲吹,“杀猪”、“欺生”之类的现象在衢州悄然绝迹,而善待客商、真诚招商、为外来打工者撑腰,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等事例不绝于耳。“开放兼容、创业创新、诚实守信”,正成为新衢州人文精神的写照。 (章卫平 胡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