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岭南佳果评选广泛宣传广东水果产业
广东省农业厅厅长谢悦新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
借岭南佳果评选广泛宣传广东水果产业
作者:黄世祥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黄世祥)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在全省范围内征集、评选‘岭南十大佳果’活动是一件好事,通过宣传岭南水果品牌和水果文化,对提升广东水果知名度,推动我省水果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昨日,广东省农业厅就“岭南十大佳果”评选活动正式回复南方农村报,对评选标准、方式及奖项设立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回复称,广东省农业厅厅长谢悦新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省农业厅有关处室就评选标准等问题迅速组织有关专家研究。
对于“岭南十大佳果”入选条件,省农业认为,“岭南十大佳果”应该是树种而不是具体的某个品种,并提供四点意见:1.在广东有较丰富的品种资源和较长的栽培历史,适宜在广东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下商品化生产;2.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目前已形成规模区域化生产,种植面积和产量较大,经济效益较好;3.外观和内在品质优良,具有岭南水果特有的风味和营养价值,畅销国内外市场,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和喜欢;4.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农民种植积极性较高。
根据广东省水果种植结构,省农业厅认为历史悠久的“岭南四大佳果”;近十年在我省发展较快的水果如龙眼、番石榴、番木瓜、杨桃、黄皮、芒果、青梅、李、桃、梨、枇杷、橄榄、火龙果;番树枝、杨梅、波罗蜜、猕猴桃、柿子、板栗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小水果都应该在评选活动中有所体现。
关于评选标准,省农业厅认为,评选应考虑栽培历史、适宜区域、岭南水果特色、栽培水平、外观品质、内在品质、营养价值、市场知名度、消费者满意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制定评选标准的相关权重。
“仅以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的方式海选,可能忽略了一批中老年消费者、水果种植者和专业人士的意见。”针对评选活动目前使用网络和手机等新媒体手段评选的方式,省农业厅建议增加市场随机调查、种植者随机调查和访问专家等方式,或者以群众海选与专家评判相结合,以求评选结果更具代表性、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