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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岭南佳果评选广泛宣传广东水果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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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233票  浏览13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5月20日 15:43

  广东农业厅厅长谢悦新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
  
  借岭南佳果评选广泛宣传广东水果产业

  作者:黄世祥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黄世祥)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在全省范围内征集、评选‘岭南十大佳果’活动是一件好事,通过宣传岭南水果品牌和水果文化,对提升广东水果知名度,推动我省水果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昨日,广东省农业厅就“岭南十大佳果”评选活动正式回复南方农村报,对评选标准、方式及奖项设立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回复称,广东省农业厅厅长谢悦新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省农业厅有关处室就评选标准等问题迅速组织有关专家研究。
  
  对于“岭南十大佳果”入选条件,省农业认为,“岭南十大佳果”应该是树种而不是具体的某个品种,并提供四点意见:1.在广东有较丰富的品种资源和较长的栽培历史,适宜在广东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下商品化生产;2.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目前已形成规模区域化生产,种植面积和产量较大,经济效益较好;3.外观和内在品质优良,具有岭南水果特有的风味和营养价值,畅销国内外市场,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和喜欢;4.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农民种植积极性较高。
  
  根据广东省水果种植结构,省农业厅认为历史悠久的“岭南四大佳果”;近十年在我省发展较快的水果如龙眼、番石榴、番木瓜、杨桃、黄皮、芒果、青梅、李、桃、梨、枇杷、橄榄、火龙果;番树枝、杨梅、波罗蜜、猕猴桃柿子板栗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小水果都应该在评选活动中有所体现。
  
  关于评选标准,省农业厅认为,评选应考虑栽培历史、适宜区域、岭南水果特色、栽培水平、外观品质、内在品质、营养价值、市场知名度、消费者满意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制定评选标准的相关权重。
  
  “仅以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的方式海选,可能忽略了一批中老年消费者、水果种植者和专业人士的意见。”针对评选活动目前使用网络和手机等新媒体手段评选的方式,省农业厅建议增加市场随机调查、种植者随机调查和访问专家等方式,或者以群众海选与专家评判相结合,以求评选结果更具代表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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