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稿 (限新闻稿件,种植技术请到论坛交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你的位置:水果邦 >> 新闻 >> 果业新闻 >> 果品合作社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短缺 多方合力解难题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40票  浏览16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月12日 15:52

  农民进入合作时代?

  30年前,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然而,在此后的几十年中,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分散的经营模式已渐渐不能满足农民闯市场的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记者近日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最多的山西省调研发现,蓬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释放出多重效应,既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也昭示着未来农民与市场博弈的新方向。我国农民在新的形势要求下,俨然进入了真金白银的合作时代。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

  35岁的山西省祁县农民闫维耀清晰地记得改革开放初期自己闯市场的艰辛。1990年初中辍学的闫维耀开始从事贩卖水果生意。他说:“虽然经过自身努力,当时的生意越做越大,但经过多年市场磨砺后,我越来越发现单枪匹马的力量太薄弱。”

  闫维耀说:“最大的感受是,一个人搞收购、跑市场,不仅受了很多委屈,也走了不少弯路;果农在遇到困难时,也没人替他们出头。”他举例说,2002年以前,当地的几个农民买到了假农药,打上之后,不仅使梨树受到影响,梨的产量也大大降低。农民们与生产厂家几经协商之后,厂家只赔了农药钱,其他损失只能自己承担。这事要搁到现在,合作社就能出面帮助农民讨回全部损失。

  与此同时,单个农户的小生产与农产品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闫维耀所在的祁县古县镇的酥梨也出现了卖难问题。2002年,古县镇成立了以闫维耀为会长的酥梨协会。这一最初的农民合作组织内购外销,几年时间使古县镇酥梨的销量很快由起初的每年几十万公斤,发展到年销售1亿多公斤,农民卖果难问题彻底解决。当地农民首次感受到了“合作”的力量。

  2006年3月份,闫维耀联合了九个伙伴在当地率先正式注册成立了祁县耀华果业合作社。闫维耀说:“有了合作社就等于有了娘家,果农的力量就大了。”

  山西省农业厅巡视员刘二仁说,在当前专业化特征很强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农民需要有一个专业化的组织。前期以农民专业协会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出现可以说是应运而生,在农民通向市场的道路上架设了一座坚实的桥梁。

  刘二仁进一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千家万户为生产单元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已不能满足农民闯市场的需求。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要求生产关系进行一些微调,以农民专业协会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实际上是新时期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一种自我契合。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山西按照专业合作社的要求对农民专业协会进行了改造。截至2008年9月底,该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0251个,发展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这些合作社已覆盖山西所有乡镇,入社社员达23万户,带动农户110万户,两者占全省总农户的20%。

  与山西一样,近几年,尤其是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全国其他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获得了蓬勃发展。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8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8072个,登记成员771850户,成员出资总额达430.13亿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释放多重效应

  经过几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已释放出人们期望的多重效应。

  首先是发展领域向农业各个方面渗透,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据统计,山西1025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近八成从事粮棉、果蔬种植业和牛羊猪鸡等养殖业;其余多从事农产品加运储销以及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山西省农业厅经管局调研员白剑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涵盖了全省农村经济各个领域,实现了农村资金、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其次是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山西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直接统一经营和统一服务的规模经营面积达28.2万亩,占全省规模经营面积的58%。记者近日在山西省晋中市走访了10余个合作社也发现,他们通过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科技服务、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统一维权等方式,在实现集约化生产的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带动农民大幅增收。据统计,2007年全省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达到4387元,比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0%。

  第三是品牌效应凸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农产品“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记者调研中了解到,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了单个农户与市场和龙头企业谈判时的弱势地位。一批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创出了自己的品牌,更进一步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目前,山西有197个合作社取得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相关认证,有186个注册了自己的商标。全省以产业为依托、以品牌为导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逐步扩大,合作成效日益显著。

  最后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影响逐步扩大,涌现出一大批新型的农村致富带头人。近年来,山西省一大批合作社的带头人当选为各级劳模、标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些人在示范带动农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之道

  山西基层人士认为,该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迅猛发展的首要原因是提早部署,使合作社早起步、早发展、早规范。刘二仁说,山西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性以及采取相关扶持措施,可以追溯到2000年左右。经过多年探索之后,2005年该省又率先出台政策,明确提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市场主体地位。由此,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以迅猛发展,到2007年年底,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数量升至全国第一。

  与此同时,山西省采取“政府引导、部门联动”措施,提升合作社发展速度。从2004年开始,山西省先后制定五个政策性文件和召开三次重要会议,推动合作社的发展。全省各市县也根据自身实际出台了若干文件。省农业厅厅长孙连珠说:“这些文件和会议,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推动、财政金融支持、工商登记、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与措施,对全省合作社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推动和引导作用。”

  除了政策引导,山西省各级财政也出台了相应的引导措施。从2005年开始,山西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列入省财政预算,要求每年省级财政这方面的预算资金不少于500万元,2008年省级专项扶持资金已达1000万元。山西11个市、115个农业县(市、区)中已有8个市、46个县(市、区)将1890万元扶持合作社的专项资金列入市、县财政预算。

  在部门联动方面,山西农业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在制定政策性文件、召开宣传发动会议的同时,加速改造专业协会,采取印发资料、直接培训、典型宣传等手段,加强了对合作社的培训和引导。工商部门积极赋予合作社法人地位,对其登记和监管实施登记不收费、不验资以及监管不年检、不罚款的“四不政策”。农信社等金融部门则专门出台了针对合作社的贷款办法。

  山西省近年来还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帮生、帮长、帮规范”行动。他们通过培训、宣传等手段,加强指导和引导,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帮助农民积极创办合作社和加入合作社;通过加大对合作社示范项目的扶持力度、壮大其产业规模等手段,帮助合作社成长壮大;通过制定示范章程和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档案以及检查验收等措施,帮助合作社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质量,促进其规范发展。

  山西基层人士同时认为,该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迅猛发展与国家相关政策的明确和放宽更是息息相关,其中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这部法律颁布后,中央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法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白剑说:“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全省上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提供了强大支撑,也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短缺 多方合力解难题

  记者调研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在此过程中还面临着资金短缺、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不规范、发展规模小等困难和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

  资金短缺成首要制约因素

  记者近日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寿阳县、祁县、太原市晋源区等地采访了十余位农业基层干部和十余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他们普遍认为,当前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首要因素是由贷款难等因素造成的资金短缺。一是缺乏启动资金;二是合作社在扩大经营规模、谋求进一步发展过程中缺乏流动资金。由于缺乏启动资金,一些合作社举步维艰;流动资金缺乏则导致合作社很难培植主导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后劲不足。

  山西基层人士说,造成合作社资金短缺的主要因素是贷款困难。山西省农业厅经管局调研员白剑说,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尚未出台,目前还未对合作社放贷,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也没有相关服务。在基层能够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信社。

  近年来,山西省农信社也已经出台了若干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但合作社普遍反映,这些政策很难落到实处:一方面农信社利率普遍偏高,月息大多在1分以上,有限的贷款往往被高息耗去很大一部分,合作社承担不起;另一方面,由于农信社贷款条件较高,多数合作社很难贷到款,只能以成员个人名义贷到一定款项。

  山西一些合作社的负责人说,造成贷款难的主要因素是担保问题。寿阳县天田香杂粮种植专业合作社监事赵晨亿说,农信社给合作社放贷要求必须有担保。但合作社的成员主要是农民,自身没有什么积累,很难拿出实物担保。出于种种原因,一些企业也不愿意为合作社提供担保。此外,如果寻求专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不方便不说,还得交更多的费用,无疑加大了农民的负担。

  对于合作社反映的高利率问题,山西省农信社晋中办事处副主任刘彦林说,当前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在收缩农村业务,农信社成为给农民放贷的主力军。但随着农村贷款需求的增大,农信社的压力、风险和运营成本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在前些年的支农贷款中,形成了几十亿元的不良贷款,而政府只给6亿元的补贴。在成本与亏损压力下,他们只能提高利率,这必然导致农民贷款成本增高。此外,当前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运作不规范且鱼龙混杂。为了保证资金运作安全,他们在给合作社放贷时,只能按照“成功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采取稳妥推进的策略。2008年按照“宜社则社、宜企则企、宜户则户”的原则,已经支持了476个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白剑说,造成合作社资金短缺的因素还包括农民收入低、出资有限、合作社自有资金不足等。今年以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山西农经部门想在部分地区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以期通过农民内部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虽然几经沟通,但银监部门仍是迟迟不开口子。

  外部环境与自身发展有待改善和提升

  山西一些基层管理人士称,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白剑、晋中市农经办主任赵景荣说,当前农业、工商等部门对合作社的发展大开绿灯,但税务、质检、电力、土地等部门还没有实际的扶持办法,仍然收取印花税、代码费等费用,个别部门还出现罚款、乱收费等行为。

  晋中市百合园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东生、老树红枣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范浩春、祁县同力奶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马毓玺等合作社负责人说,我们本身就缺钱,农民办事也困难,如果相关部门再不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就更难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合作社办社目的不纯、内部管理不规范。刘彦林说,他们对全市合作社调查发现,有相当比例的合作社办社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优惠政策、取得项目资金和贷款支持、迎合政府完成任务指标。由于办社目的不明确出现了许多“空壳社”、“家族社”等不规范合作社。

  寿阳县农经中心主任葛友忠说,部分合作社重组建、轻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至今还有多家合作社注册后没有运行。土生土长的农民经营管理合作社的能力普遍较弱,管理人才缺乏。

  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规模偏小问题。白剑说,全省各地市以及各县区之间合作社的发展数量不平衡,数量超过1000个的有四个市,不足500个的有三个市。此外,合作社的总体规模仍然偏小。截至2008年9月底,全省10251个合作社,平均每个合作社的入社社员仅26户,入社社员总数只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4%。全省50人以上的合作社只有814个,占合作社总数的8%。

  多方合力多措并举 破解合作社发展难题

  山西基层人士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兴事物,其发展涉及多个部门,也需要各个部门的大力扶持,解决当前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多方合力、多措并举。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缺乏问题,山西省基层农业干部和合作社负责人建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一是继续加大各级财政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在合作社起步阶段,可进行择优补贴;二是探索将农业项目下达给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实施;三是农信社等金融部门端正态度、简化手续,适当降低利率,提高授信力度,切实把合作社当作经营实体进行扶持;四是由政府成立担保公司对合作社进行贷款担保,畅通合作社贷款渠道;五是银监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农村资金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六是农业部门内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分散的资金扶持合作社发展。

  山西基层人士建议说,各级政府尤其是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增强对合作社作用和意义的认识,切实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尽快出台和落实有关政策,一方面减轻合作社发展负担,另一方面解决合作社发展面临的用电、土地、信息、技术等困难,对其进行“扶一把,送一程”。

  针对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发展规模小等问题,山西基层人士建议说,应当继续加大对合作社负责人和社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和监管。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同类专业合作社的联合社,引导和支持合作社社与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推动合作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上一篇 下一篇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