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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农业合作使“永春芦柑”成海外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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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44票  浏览15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11月29日 14:11

  福建新闻网永春十一月二十八日电 题:闽台农业合作使“永春芦柑”成海外名牌

  作者 黄瑶瑛 颜尧民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走进福建永春猛虎生态芦柑场,黄的、绿的,外形美观、色泽鲜艳的芦柑,沉甸甸地压弯了树枝,漫山遍野,甚是壮观。


  目前正值“中国芦柑之乡”永春芦柑上市时节,记者从福建泉州国检局永春办事处了解到,今年以来至十一月二十四日,“永春芦柑”已出口到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地二千五百多吨,创汇一百九十八万美元;去年“永春芦柑”出口曾创新高,出口芦柑十一余万吨,创汇七千六百余万美元,出口量居大陆各省区首位。

  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水果市场不可避免地受到巴西芦柑、美国脐橙等外国水果产品的冲击,但随着进出口经营权的放开、“永春芦柑”品牌的打响,“永春芦柑”在海外的销售渠道反而得到进一步拓宽。

  二00五年,“永春芦柑”打开欧盟市场,进入荷兰、比利时、法国、德国、挪威等国家,而后又销往伊朗、沙特阿拉伯等国。二00七年出口智利,以福建永春芦柑等为主力军的中国柑橘再增出口商机,打开了南美市场大门。

  “永春芦柑”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由全国侨联副主席尤扬祖从海外引入永春的。永春县县长叶一帆称,永春能从引入种植成为“中国芦柑之乡”,“永春芦柑”能从国内销售到覆盖东南亚、欧洲、美洲等世界各地,完全得益于永春的生态优势及健康生态产业的发展

  叶一帆指出,“永春芦柑”从“外来品”到“名牌品”,也是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往的结晶,闽台农业合作使“永春芦柑”实现了从以数量为中心向质量效益为中心的转变。

  永春县农业局副局长陈跃飞告诉记者,从一九九七年到一九九九年,永春县组织实施了“海峡两岸永春芦柑生产技术综合改进合作项目”,借鉴台湾芦柑生产技术,对全县芦柑进行了技术改造,实行了疏伐郁蔽果园、培育自然开心树形、自然草生栽培等综合改进技术。

  据介绍,实行闽台合作技术后,“永春芦柑”一级果率从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三十五提高到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六十,生产成本降低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每年果农可增收五千万元以上,并且形成了一套先进、成熟、实用的芦柑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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