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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果业,缘何只签不定?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四川农村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37票  浏览14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3月24日 14:37
  □本报记者 吴平
  
  “你看嘛,1月份就签了合同,2.8元一斤收购。”3月19日,在去蒲江县寿安镇的车上,一位持有不知火订单的山东经销商对记者说,他拿出手机拍的合同照片,合同上面有六七个果农的手印:“但3月5日去摘时,果农变卦不让摘了。”
  
  现状:
  
  合同约束力低买卖难寻定心丸

  
  不让摘,是因为价格不划算了。山东经销商介绍:“去年来5个老板,今年来50个,价钱比去年都快翻一番了。有的为了抢占市场采摘早,没熟透甜度不够,2月发北京的一批货,4块一斤收的,因口感不好只卖到4块钱,狠亏了一把,所以不打算再收了。”
  
  相比而言,蒲江县长秋乡的果子收购商徐赞军则有经验,采摘期到了的前两三天才签合同,这样就避免水果市场价波动,果农“不认账”。不过即便这样,作为本地人的徐赞军也认为当地果农的“合同意识很弱”。“别说三两天,下午跟上午的价钱都不一样,刚签合同时候是3块多,现在基本都是4块5以上收的。合作了多少年也没用,还是要讨价还价。”不过比山东客商幸运的是,徐赞军收的都是熟透的果子,在北京、上海等能卖15元一斤。徐赞军也就“认了”。他和山东经销商都认为成都“不知火”销量总体不大,果农有不守合同的资本,而在苹果产销大省陕西柚子大省福建,因为总量很大,当地政府会出面监督果农履约。“年景再好,都不能乱涨一毛钱的。”徐赞军说道。
  
  长秋乡果农陈志远介绍,有些农户是靠中间人跟收购商谈价钱,对市场行情掌握比较滞后,“我们不会上网,有时就吃哑巴亏。”再加上从来没了解合同的法律意义,因此,便觉得撇开合同随行就市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违约并非单方面的,”蒲江县果品协会负责人徐建介绍:“市场不景气的时候,收购商虽然签合同了,但会在挑选的标准上提高门槛,这个不收、那个不要,最后让果农‘很受伤。’”
  
  对策:
  
  增强销售保障完善协会组织
  
  订单对于收售双方都不能成为定心丸,如何破局?
  
  “不是签了合同就叫‘订单农业’,真正要实现它,不光是在收购环节,在销售环节,收购公司也要拿到订单,从而降低市场波动对彼此的影响。能做到这一点的是极少数。”徐建说:“去年5月,北京本来生活网公司在古佛村订购了200吨不知火,但也只是确定了收购量,价格不敢说死。建议收购商要在销售端不断巩固和扩展市场,争取拿到下游市场订单。此外,跟果农的收购价格不宜定的过早、过死板。”
  
  而果农自身,也有着完善协会组织的强烈要求。陈志远种有近4亩的不知火,他希望合作社或者协会帮他们兜揽了销售问题:“我们种了一天果子,还得一个接一个的打电话给老板比较价钱,忒不省心。还有一些种植量小的农户怕果子大量上市时,果子卖不脱,就提前卖了,不好吃价也卖不高,还有可能砸牌子、卖滥市。希望协会能管管,否则以后我们就卖不上价钱了。”
  
  对此,徐建表示:“虽然有协会,但跟会员没有形成密切的利益联系机制,对他们的约束力不大。在国外,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甚至高于政府制定的标准,在产出到变现中,都由协会出面提供一条龙产后服务,走规模化和组织化发展道路,是我们今后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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