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多种奖励政策促进柑橘销售
今年吉首市柑橘营销奖励工作设立窗口奖励,拟在唐山、石家庄、沧州、宣威、遵义和齐齐哈尔等地设立营销窗口,并要求采购商保底收购果实规格55mm以上的,价格不得低于1元/公斤;业务销售量达6000吨以上(含6000吨)的,奖励4万元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0吨再奖励2000元,其他市场销售量在5000吨以上的,明年仍可申请增设窗口奖励,每个市场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对亲自出去开拓市场,销售量在100吨以上,价格在1.6元/公斤以上的,奖励1万元,对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且销售量大的前三名给予奖励;同时,各街道、乡镇和市直有关单位将按照有利于柑橘营销、农民增收、支柱产业发展的原则,在柑橘销售期间对运载柑橘车辆轻微违章现象一律不罚款、不扣车、不卸载,并设立柑橘营销“110”,加大营销环境治理力度,做好柴油调运和储备,确保柑橘营销运输“绿色通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