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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粉竟被当毒品200余亩梨树错花期 果农“飞”千里谢法官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85票  浏览11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12月29日 16:11
  12月28日,来自新疆年近六旬的蒋子玉老人,乘坐飞机专程回到家乡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谢人民法官,为他维护权益。
  
  家住安徽省砀山县的蒋子玉远赴新疆承包200多亩果园。2009年4月1日,蒋子玉在家乡采集的梨花粉寄往新疆为那里的果树授粉。然而在砀山县邮局寄往新疆库尔勒邮局期间,在安检时被误认为是“毒品”予以退回,蒋子玉接到退回的邮件后再次进行了邮寄,这次花粉仍然被当做疑似“毒品”退回。就这样蒋子玉的近万棵果树错过授粉时期,损失惨重。
  
  为此蒋子玉把砀山县邮局和库尔勒邮局告上了法院。但是两家邮局均以被误认“毒品”错过“花期”是安检部门的错,而且蒋的损失不能确定,同时蒋如果不邮寄直接在当地购买就完全可以避免损失,蒋的损失应该由自己承担,拒绝赔付。
  
  对于跨省案件,宿州市法院经过调查取证,克服重重阻力,依法主持正义,最终判令砀山县邮局赔偿蒋子玉5万元经济损失。为了感谢法官公正执法匡扶正义,蒋子玉特地从新疆“飞行”千里送来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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