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稿 (限新闻稿件,种植技术请到论坛交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你的位置:水果邦 >> 新闻 >> 特别关注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定金已付遭毁约 果商一纸诉状告果农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咸阳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68票  浏览8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12月22日 09:10
  本报讯(袁珍珍)每当果农丰收的时候,果商会将熟果远销外地,在此期间难免也会与果农发生摩擦。12月15日上午,长武县人民法院就处理了这样一起果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曹峥与钟原同是本地人,两人虽不在一个村子,但曹峥是果商,每年秋天会来钟原处收购苹果,因此二人达成了买卖的默契。今年10月16日,双方协商签订了苹果购销合同,同时曹峥给付钟原定金500元。几天后,曹峥又前往邻县办理果库租赁等手续,待回到本县装果子时,却被钟原告知苹果已卖给了别的人。曹峥要求钟原依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钟原却以今年的苹果价高,而他们之间的合同定价不合理为由拒绝支付。一个多月的交涉,两人没达成一致,曹峥诉至法院要求钟原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办案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的经过,告知被告钟原,他们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钟原不告知曹峥直接将果子卖给第三人无法律依据,应该承担合同约定的不利法律后果。听了法官的话,钟原承认自己做事欠缺考虑,同意曹峥赔偿部分损失。法官又来劝曹峥,钟原同意赔偿,双方应秉着和气生财的理念来化解此次纠纷。
  
  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二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钟原一次性给付原告曹峥人民币1000元。钟原当场将钱交给了曹峥,并为此事致歉,曹峥也表示愿意继续合作。双方的握手言和为此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d)(2)
上一篇 下一篇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