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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农违约增多 果商提出折中解决方案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44票  浏览21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12月03日 10:38

  由于沙糖桔收购价格日渐走高,佛冈县一些果农不满当初定价,出现违反合同私自采摘售卖的现象。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在省内各柑桔产区引起不小震动,果农、果商纷纷致电本报记者,反映目前许多地方都出现了这种情况,并呼吁政府尽快拿出调解方案,缓和矛盾。

  各地普遍发生违约现象
  
  11月31日,英德市九龙镇一位果中曾女士向记者反映,当地也出现跟佛冈类似的问题。她介绍,10月份有来自江西等地的果商到九龙预定沙糖桔,价格在1.7元/斤左右,那时候果农都乐意接受。但是现在价格涨到了2.5元/斤左右,不少果农便开始反悔,有的还私自偷摘出售。
  
  曾女士说,现在大部分的果商还没到产区,所以只能靠中介来劝阻果农。但是对于果农的提价要求,果中又做不了主。“我们做中介的夹在中间其实最难受。”
  
  为何今年果农违约的现象会如此频繁?据了解,由于广东今年沙糖桔的总量减产,加上农产品价格普遍呈现上涨势头,自从上市以来沙糖桔价格一直保持在2.3元/斤以上高位运行。有业内人士分析,若是没有暴雪等异常天气影响,后市价格甚至有可能突破3元/斤。
  
  不过,这种行情在一个多月前,大部分果农难以估计到。来自江西南丰县的一位果商表示:“前期我们在江西、广西等地收购蜜桔,发现行情比去年好很多,我们判断今年沙糖桔价格应该也会走高,所以就敢在10月份早早签订了合同。”
  
  果农与果商之间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果农对当初预订价格不满,造成今年果农违约现象不断出现。
  
  除了佛冈、英德之外,郁南、德庆、云安等地也有不少业内人士反映,这种情况在当地或多或少出现。甚至有些地方果农、果商因合同纠纷,双方情绪激动,差点发生打架斗殴现象。
  
  果商 提出折中解决方案
  
  今年沙糖桔销售出现了新问题,如何合理进行协调,保证收购有序进行,这对果农、果商,尤其是各产区政府的智慧都是一次考验。
  
  江西南丰县果商陈勇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自从与佛冈果农出现合同纠纷之后,他每天都在思考应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解决。最后想出了一个相对折中的方案。
  
  陈勇提出,如果果农对合同不满,也不愿意赔付双倍定金的话,果商要想按计划收到足量的果,只能适当让步:让果农在退还订金的同时再赔付80%,然后以这笔钱作为第二次合同的订金。在第二次合同中,果商再给果农适当提价。比如当初预定合同一般都是每斤给果农0.5元的订金,那么10万斤果就是5万元,果农除退还5万元订金外还要赔付4万元,共计给果商9万元。而后果商再把这9万元作为第二次合同的定金。在第二次合同中将订购价格提高,从原来1.6元/斤涨到2.4元/斤。“这相当于各让一步,每斤0.8元的差价果商与果农各取一半。”陈勇说,“但第二次合同必须要有司法人员在场公证,果农、果商双方不得违约。”
  
  据了解,对于这一方案,一些果农与果商仍表示不能接受。“许多果商认为既然是果农违约就应承担责任,凭什么还要果商让步?为此不少果商都对我有意见。”陈勇说,多数果农也在观望,他们虽然表示基本能够接受,但很多人都想看事情进展如何,价格能否再提高一点。
  
  此事引起佛冈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据了解,11月30日当地政府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4个工作小组,分区域对果农、果商进行协调。佛冈农业局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他们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找果农、果商谈,等双方的条件趋于一致之后,再采用“面对面”的方式,最终达成和解。而对于陈勇提出的解决方案,他认为可行性颇高,但需要更多的果商与果农赞成才行。

 果农 收购价提一点才实际
  
  英德市九龙果农陈松新:今年我亏大了!目前市场价格在2.2元/斤以上,我当初签订的价格只有1.5元/斤。现在只能找果商协商了,肯定要提一点价格的,果商应该会答应的。但再怎么提价,也不可能跟实际的市场价格相比较,只希望可以提高3-4毛/斤。果商若坚持不提价,以后大家就很难合作了。
  
  云安县果农何广清:我们这里今年基本没有提早订果的,今年本身减产很严重,不值得提早订果,而且我们都习惯根据市场价格卖果。若真的签了合同,肯定希望果商能适当提价。
  
  政府 尽力协调到双方都满意
  
  郁南县农业局局长张法坚:果商与果农因订果问题引发毁约纠纷,几年前就常发生了。前几年因为果价低,毁约的大部分是果商;今年果价忽然升高,才出现果农毁约现象。政府对毁约现象,多年来开展大量协调工作,寻找让果农和果商都满意的处理结果。果商和果农签订合同,最好是到公证处作公证,这样双方都有了法律保障。
  
  德庆县农业局局长戴炳垣:对毁约此类纠纷,我们都是提早进行协调,尽量将纠纷在早期化解,做好果农、果商工作,提出有利于双方的解决方式。果商和果农之间签订合约至少要有书面合同,若凭口头承诺就支付订金,引起纠纷对双方都不利。目前毁约是极少数现象,不会对以后收果产生不利影响。
  
  怀集县农业局局长莫谨年:果商和果农发生毁约纠纷,应本着互利原则,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最好寻求当地政府民事纠纷办或司法办,切勿出现过激行为。我们会尽力协调,但市场上发生的纠纷,政府方面也很难过多介入。
  
  律师 按《合同法》行事
  
  广州南日律师事务所彭春文律师:果农私自采摘沙糖桔售卖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合同法》。但是,鉴于目前柑桔市场实际收购价,比果农与果商当初预订的合同价格高出了60%-80%,根据《合同法》中有关“情事变更”的原则,果农可以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与果商进行协商,适当提高价格。如果协商不成,也可通过当地法庭进行仲裁。但可惜的是,目前这种“情事变更”还没有一个具体固定的标准。
  
  一些果农提出的“合同上没有规定我不能采”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合同上不可能将所有问题情况都罗列。
  
  不过,果农要是想保证利益的话,今后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适当附加一些软性条款,比如实际果价提高多少,预订价格也要相应提高一些。这其实对双方都是对等的,果商也可以附加条款:若果价下跌多少,预订价格也相应降低一些。
  
  果商 以后可能减少订果
  
  江西果商胡春辉:我今年签的几个果农都毁约,目前只能与他们协商。若协商不成,就只能追回订金及毁约金,至少要追回订金。但我们想投诉,都不知道找哪个政府部门,不同部门都在相互推诿,效率很低。
  
  清远果商钟观水:果农要毁约,有合同也没有制约性的。闹大了,对大家都不利,只能尽量协调。只要果农要求不过分,根据市场行情,适当提高价格是可以商量的。以后提早订果的现象可能减少,果商不可能拿钱给果农作免息贷款的。
  
  东北果商曲振龙:目前我们订的果场还没有出现毁约现象。如果出现,也只能找代办人员进行沟通协调,我们与当地果农语言不通,很难沟通。
  
  云安果中王锋:一般不会过早与果农订果,柑桔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出现纠纷很难处理,毕竟大家都想获取更多利益。

果农违约今年增多 果商提出折中解决方案(参与讨论
http://www.fruit8.com/?action-viewnews-itemid-69161

往期报道:(参与讨论)果农贪价高私摘售卖 果商急请政府干预
http://www.fruit8.com/?viewnews-6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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