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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批发市场咄咄怪事:包装箱按水果价卖还收回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江西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61票  浏览24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4月01日 13:48
  买箱苹果多付9元
  
  3月28日,王女士开车经过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想批发一些水果回去。
  
  水果店老板把一箱苹果往秤上一放,称出重量是16公斤时,王女士立即提醒老板,装苹果的塑料箱也是和苹果一起秤的,16公斤的重量里应该减去箱子重量。一听这话,老板不高兴了:“我们市场都是这个规矩,箱子也要算水果的钱,你愿买就买,不买拉倒。”王女士一听这话,转身去找另一家,结果却是一样。无奈之下,王女士买了一箱苹果,16.5公斤的一箱苹果,箱子被老板收回后实际上只有15公斤,却按16.5公斤的苹果付钱。王女士为此多付了9元钱。
  
  包装箱重量也卖钱
  
  3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以消费者的身份在多家水果批发店调查后发现,在整个市场内确实存在这么一个规则:不管买多少箱水果,塑料箱都要与水果一起称重收费。大箱子2公斤的重量只能减去1公斤,1.5公斤以下的小箱子一律不减箱子重量,按水果价钱算。
  
  水果一街3号业主向记者表示,这个规则在市场存在多年,只要是来批发水果的人都得接受。之所以会有这么一个规则,是因为批发商到外地去购进水果时,一般会拖着空箱子去装,回来批发时,运输空箱子的费用就以这种方式转嫁到零售商身上。当然,这个费用最后还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者权益受损
  
  南昌市工商局市场科一名执法人员说,因为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与零售不一样,动辄很多箱的交易拿掉箱子再去称散装水果不现实。此外,市场内的业户交易时应事先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同意后交易才能进行。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熊时升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有享受“保质保量”的权利,所以水果批发商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熊时升还指出,这种行业规则并不能因为市场内众多业户都是这么做而合法。
  
  本报记者 蔡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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