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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昌县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四点经验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辽宁金农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87票  浏览13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8月15日 05:44
  在昌图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相关业务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建昌县农村经济局积极引导农民组建或牵头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截止2008年6月未,全县在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91家,入社成员1530户,带动农户182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囊括了多种行业,其中:种植业30家;养殖业55家;水果加工3家;干果2家;其他1家。2007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实现收入3.12亿元,人均纯收入5909元,比全县农民人均增收2679元。在农民专业全作社发展过程中,得到国家支持1家。获得市政府表彰的6家,省级先进单位2家。总结经验有以下四点:
  
  一是利用县委党校阵地,以分期分批集中办班的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好的舆论环境。两年来,共组织乡镇基层村干部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班八期,受训达800人(次),其中,培训村干部600人(次)、农经部门工作人员114人(次)、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86人(次)。主要宣讲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知识,扩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知晓面和影响力,为其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另外,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0问》1000册,达到乡镇农经干部和每个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人手一册。
  
  二是坚持“三民”原则,发展规范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必须以尊重农民意愿,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为前提。该县通过办好试点,用典型引导农民自愿入社,不搞“拉郎配”,从而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真正的经济利益共同体;通过健全“三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证了入社农户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坚持“三民”原则,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是鼓励种养大户主动领办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只有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产业发展思路,选择有生产条件、有市场潜力的优势产业或产品作为依托,才会在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找到位子,专业合作社才有较牢固的物质基础,农民才会欢迎。该县古桥子、坤都营子、苗油坊、雷家店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出发,领办养牛、养猪、杂交棉套元葱、薄皮核桃等专业合作社,以此作为与农民合作的基础,从而实现农民与合作社的“双赢”。
  
  四是要创新利益分配制度,实现助农增收。农民是合作社的主体,利益是联结的纽带。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根本目的,把创新利益分配机制放到重要位置,努力构建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按劳取酬、按销售提奖、按股分红的办法,就较好地解决了利益分配问题,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到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中的好处,提高入社社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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