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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榨果汁”行业亟待标准出台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湖北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84票  浏览6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月06日 15:01
  本报关于“鲜榨果汁”的报道(本报1月4日5版)引起了读者关注。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负责人呼吁,一方面酒店要履行告知义务,说明是纯水果压榨汁还是调配果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标准,规范行业行为。
  
  省315维权律师团成员游峰介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十九条,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行业规范,标准是关键。通过省质监局标准查询,记者得知我国有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和农业部制定的推荐标准《果汁饮料总则》,前者对果、蔬汁饮料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后者对水果原汁、水果露、水果汁等概念做了解释,但目前尚无标准明确界定“鲜榨果汁”的概念,标准缺失导致部分餐饮酒店及果汁企业钻空子、玩概念。
  
  今日,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武汉酒店代表、质监、工商等部门将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标准及行业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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