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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水果市场犯罪团伙案二审开庭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海口晚报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82票  浏览35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8月26日 16:04

  海南首次庭审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

  8月24日,南北水果市场犯罪团伙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口市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观摩庭审并进行了评议。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出庭公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观摩和评议,这在海南尚属首次。
  
  水果市场一“团伙”随意砍伤人
  
  海口市南北水果市场雷虎等人组成的团伙在当地号称“黑团伙”没人惹得起。一审法院琼山区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月22日,被告人周大兵为了争取海口至北海线的货源,打电话叫被告人雷虎去南北水果市场寻找一辆牌号为桂EXXXX的货车,不让该货车装货。雷虎在南北水果市场B区找到该货车,见司机谢某正在装水果,雷虎上前阻止其装货。谢某便跑进茂源货运公司找保安。茂源货运公司的吴某向谢某了解情况时,雷虎误认为吴某是谢某的同伙,便与吴某等人争吵。雷虎见对方人多立即跑回水果市场一铺面拿了一把砍刀,并电话告知被告人周大兵。被告人李旺林、廖志平、田伟等人分别持刀棍、钢管等凶器随被告人雷虎冲进茂源货运公司。雷虎、李旺林、廖志平、田伟等人将吴某砍成重伤、高某砍成轻微伤。
  
  2008年4月6日20时许,被害人吴某某骑车经过海口市南北水果市场12号铺面时,因出言挑逗陈刚的女友竺某,陈刚便将雷虎叫来。雷虎赶到后,打了吴某某两巴掌,吴某某不满,召集朋友符某某等5人去找雷虎等人,陈刚、雷虎、李旺林等人持钢管拦住殴打吴某某、符某某,致符某某重伤,吴某某轻微伤。
  
  该团伙不断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2008年3月间,海口市南北水果市场沁香园宾馆老板欠熊某某装修款,熊某某找到向东风、周大兵等人出面追讨。自2008年3月11日开始,向东风、周大兵便安排雷虎等人先后多次到该宾馆值班,在大厅里打牌、放狗,搬椅子堵大门,不让客人开房等,干扰营业持续了一个多月。致使该宾馆遭受严重损失。
  
  2008年3月,王某、尹某、马某等人在海口市南北水果市场筹备成立京顺达物流公司,经营海口至北京线的水果货运。雷虎等人多次找王某、尹某、马某,威胁不让他们三人成立。同时,雷虎等人还多次威胁水果市场各摊位的老板,不让他们将水果货运业务交给京顺达物流公司。致使京顺达物流公司不能按时开业,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经鉴定:京顺达物流公司货运损失价值人民币462355.60元,材料费损失19511.10元。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9日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一审判处雷虎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至1年3个月不等。被告人雷虎、向东风、周大兵、李旺林、陈刚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8月24日,雷虎等8人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上诉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口市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评议出庭公诉工作。出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官代表海口市检察院对该案证据、案件情况和原审人民法院判决发表意见,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因此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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