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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业流通体制改革的提案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门户网站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70票  浏览8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3月07日 10:29

  案 由:关于推进农业流通体制改革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农业部会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办理

  提 案 人:九三学社中央

  主 题 词:农产品,市场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流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重要环节,决定了生产产品的价值能否得以实现。尤其是对于农产品来说,由于其季节性强,供给缺乏弹性,抗御自然及市场风险能力弱,所以农产品生产后能否顺利进入市场销售直接影响着农产品价值的实现,进一步影响农民的收入,并最终影响农业的发展。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三农工作中指出要“规范流通秩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流通环节,从侧面说明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存在诸多问题,我们认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不健全。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涉及发改、商务、财政、农业、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国家层面缺乏相应的综合规划和协商机制,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合力;在地方管理中存在条块分割,区域间、部门间缺乏统筹协作,分散、低效问题严重。

  二是农产品流通法制、法规不完善。以法律和制度手段管理繁杂的农产品流通领域各个环节,规范其商业行为,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通用做法。法国、日本等国家无论农产品生产规模,还是流通半径都要比我们国家小,但他们都非常重视法制建设,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对生产标准、产品库存、价格、补贴等提出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标准化、规范化、有序化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反观我国,近年来虽然不断加**制建设的力度,但因为起步晚,基础薄弱,法律化建设仍然滞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是农产品流通渠道环节多、成本高。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总体还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一方面,流通环节多,商品损耗高。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大宗物流一般经过这样几个主要环节:生产者-产地市场-运销批发商-销地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由于未经加工的鲜销农产品占绝大部分,经过多环节的流通渠道,并且缺乏必要的冷链物流设备,冷藏运输率仅为20%,农产品损耗巨大。据估算,我国每年粮食流通损耗2550万吨,损耗率高达15%,比粮食主产区江西省2011年的粮食产量还要多;水果蔬菜损耗1.5亿吨,损耗率高达25%,发达国家这两项损耗率仅为1-2%。另外,渠道不畅,流通成本高。近年来,我国实行农副产品运销“绿色通道”,而跨地区外销仍障碍重重,流通渠道不畅是制约农产品采购和经营的主要“瓶颈”。另外,农产品流通成本偏高,在粮食成本中流通成本占30%以上,在鲜活产品中甚至达到60%以上,导致部分产品积压和损失。

  四是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主体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首先,生产方农户多是分散经营,一家一户规模小,组织性不强,在交易谈判和信息获取方面无法获得优势,处于被动局面。第二,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缺乏跨地区甚至跨国经营大企业,只能担当费用征收者和物业管理者的角色,并没有承担管理者和监督者的职能,也不能通过有效供应引导市场,在流通价格形成机制中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三,国内外游资已经开始涉足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跨国粮食及食品加工企业、国内非农非粮企业逐步进入主要农产品市场,投巨资收购、炒作、囤积农产品,使本来已经混乱的农产品市场变得十分脆弱。

  农产品流通关系农民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一方面,由于农产品滞销影响农民收入的情况不胜枚举,2011年12月山东省唐王镇由于白菜滞销,扔在路边的烂白菜和菜叶延绵一公里,甚至堆到了路上,多数农民没有收入,甚至出现农民自杀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损耗和流通成本高,恶意炒作、抢购囤积等原因,导致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造成消费者的不满。据“2011年度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显示,近70%的公众认为物价上涨,影响了生活水平。我们认为,农产品流通体制是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稳物价”和“惠民生”等工作的重点,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必须尽快改变农产品市场的种种乱象,必须想方设法将农产品流通纳入正常轨道。针对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推动流通体制建设的进程,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从战略高度重视农产品流通体制建设。“重农轻商”的传统观念在某些部门根深蒂固,导致他们在生产中舍得花钱,在流通建设方面不愿投入。在生产和流通日益融合的今天,流通渠道、市场信息已经成为要害和瓶颈,许多看似生产的问题,实际是流通不畅、信息不通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应从战略高度重新审视农产品流通问题,切实重视农产品流通体制建设。

  第二,建立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建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高效的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尝试以全新的管理体制对农产品流通进行全方位管理。在农产品流通体制管理中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合力,提高综合效益,确保实现政府的调控目标。另外,建立信息共享和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先行指标为基础,建立不以农产品一时的、暂时的多与少为依据的前瞻性的调控监测体系。

  第三,加快制定农产品流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议尽快出台《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等法规,健全农产品流通法律体系,规范农产品运销秩序,调节供需,促进公平交易。

  第四,培育国有大型流通企业,加强批发市场建设,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规则。一是把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公益性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导,民间投资为辅助,低收费管理,由政府派人维护与监督市场发展,同时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政府和农户提供必要的信息,建议试点把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和问责范围;二是要不断细化国有流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农产品领域的扶持优惠政策,发挥他们在价格形成、市场引导中的作用。三是制定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尽快改变游资炒作门槛低、无监控的状况。对跨国企业及国内非农非粮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进入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收购及流通市场要严格限定。对一些违法违规的企业不能以罚款了事,必须坚决驱逐出市场。

  第五,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生产经营服务”。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增强农民在流通市场中的定价权,提高谈判能力,降低农民在生产中的盲目性,切实保障自身利益。

  第六,创新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降低流通成本。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直着力探索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在大中型城市试点农产品的直卖所等,但目前发展还比较缓慢。因此,建议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加大对“农超对接”和直卖所的扶持力度。并且鼓励借助网络等新型媒介平台创新流通模式,切实降低流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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