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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境内运鲜活农产品车辆可减免高速通行费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盛世金农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07票  浏览9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2月10日 14:16
  据沈阳市华商晨报报道,在辽宁境内高速公路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适当减免通行费。另外,对于在我省国家级绿色通道网络外,对整车并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按车型收费方式降低一个车型(一型车不再降型)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超过合法运输界定标准的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按照相关收费标准给与适当优惠。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对于在我省国家级绿色通道网络内,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免收车辆通行费。对通过铁朝、锦阜高速公路往返毛家店和沈山高速公路各收费站的绿色通道车辆,也免收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辽宁省国家级“绿色通道”网络内的收费站是指沈山高速公路(另外含锦州西、双羊、盘锦、辽中南收费站)、沈阳北环(含北李官、红旗台、三台子南、三台子北、朱尔屯、王家沟收费站,另外含老边收费站)和沈四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
  
  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的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冷冻和冰鲜保存的肉类和水产品以及土豆、地瓜、生姜、芋头、山药等薯芋类产品不再算作鲜活农产品。整车的界定标准为,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的重量或体积达到车辆核载质量或车箱容积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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