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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定金2000元运走3.2万元红富士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解放牛网 作者:陈鑫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58票  浏览6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8月10日 14:24
  本报讯(记者 陈鑫 通讯员 杨克元)
  
  虚构公司为职工发年货的事实,以2000元定金的形式从摊位老板处运走价值3.25万元的红富士苹果,然后趁隙逃逸。今天,闵行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江苏男子沈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江苏省淮安市男子沈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年半,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5年。去年12月28日,沈某西装革履,打扮成公司后勤科领导模样,来到闵行区七宝镇涞亭北路七宝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水果区48号刘某的摊位处:“公司领导决定,在春节前给每位职工搞些福利。”然后,一本正经地要求刘某以批发价给以优惠。经过讨价还价,以50元1箱的价格共购买650箱红富士苹果达成交易意向。为表示诚信,沈某向刘某支付了定金2000元,并答应余款一同去公司结算。刘某不知有诈,沉浸在大笔生意成交的兴奋之中。第二天,沈某雇来大卡,从刘某处提走总价值3.25万元的红富士苹果650箱。然后,他佯状与刘某一直到公司财务付清余款结账。眼看装载苹果的大卡已经开走,沈某佯装去一下卫生间,却在一个转弯处消失在人群之中。当日,沈某将所有骗来的所有苹果予以变卖,得款3万元。今年5月2日,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之前,其通过他人已赔偿刘某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能认罪,且已退赔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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