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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平水果店半年营业额3.7亿?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89票  浏览80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8月11日 13:50

  7月28日,长沙市红星水果批发市场2栋66号,梁国华拿着的《纳税检查初审意见书》上注明:补缴的税款加上罚款一共是3268万多元。实习记者王翀鹰摄

  ■记者 罗旭 实习生 姚斌斌 蒋波
  
  长沙市民梁国华在红星水果批发市场出租门面已经有6年了。他每个月都会固定向长沙市雨花区国税局井湾子分局缴纳400元左右的税款。但就在7月27日,一张高达3200万元的超级“税务罚单”突然降临到他头上。
  
  补税+罚款一共3268万元
  
  “我的门面只有41平方米,一年半怎么做也不可能销售3.7亿嘛。”梁国华至今仍未明白,这份超级“税务罚单”如何计算出来的。
  
  据梁国华讲述,7月13日,他曾被长沙市雨花区国税局井湾子分局副局长赵超叫去谈话,对方表示将要进行税务检查,期间询问了经营状况。7月27日上午10时,梁国华接到电话让他去国税局拿初审意见书,上面巨额罚款让他懵住了。“会不会是搞错了?”
  
  雨花区国税局井湾子分局出具的《纳税检查初审意见书》上注明:检查出梁国华水果批发门面从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的6月30日为止,销售额达3.74亿人民币,需要缴纳增值税为1090万,已经缴纳税款6918元,还需要补缴108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以两倍罚款,补缴税款加上罚款一共是3268万多元。
  
  一天要卖68万元水果?
  
  其他门面的业主在知道梁国华的事情后,都纷纷为老梁抱不平。他们告诉记者,根据市场大部分经营户的经营情况,不可能有如此巨额的营业额和税款。
  
  一位陈姓老板表示,在平时,税务部门都不直接向经营户收税,税收都是市场管理方在过地磅时收取的。像老梁那样40来平方米大小的店面,一年的营业额大概在100万左右,扣除成本、税收,利润大概是20万。
  
  “随便算一下,一年半要销售3.7个亿,那平均一天就要卖68万元的水果。如果是卖李子,一天要卖30车,这太离谱了。”
  
  而最让梁国华难以理解的是,自己还未参与水果销售,只是将门面出租。
  
  1千万过了三行变1亿
  
  在仔细阅读了雨花区国税局井湾子分局《纳税检查初审意见书》后,一些门面业主在上面发现多处难以理解的地方。
  
  “你看意见书的第21行,上面写的是‘应缴10902249.9元’,结果到了24行,‘扣除已缴应补108955331.6元’,上下不过3行,数字就从1千多万变成1亿多了。”门面业主表示,一份出自政府的通知,如此不严谨,简直难以令人信服。
  
  部门回应
  
  “税单没算错,上亿经营户多的是”
  
  超级“税务罚单”如何计算得出?7月28日,记者来到长沙市雨花区国税局井湾子分局。局长陈胜辉表示这件事完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做的,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数据我们是通过银行调查取证、相关管理部门查访等,根据《税法》合理计算出来的。至于具体如何计算,牵涉到国家机密,不能向媒体透露。”陈胜辉表示在他辖区内,销售额上亿的经营户多的是,“40多平方米的小店营业额有3.7亿不出奇,还有10个亿的呢,跟这比起来,他又不算什么了。”
  
  “门面业主提出《初审意见书》中有前后数字计算不符,这又是什么原因?”记者问。
  
  陈胜辉看了看后回答:“这是工作人员打印错误,问题不大,我们会对此作出纠正。”
  
  相关链接
  
  误开巨额罚单,纳税人被吓死
  
  波兰一名纳税人日前因看到当地税务人员误开给他的巨额缴税单而导致心脏病发作,最后不治而亡。这名纳税人是一名修锁匠。税务部门因为核对时出现了一个小错误,导致他须缴纳8万兹罗(约2.4万美元)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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