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筐子也当水果卖卖了还要拿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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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76票  浏览26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9月01日 16:53
  本报讯 记者刘星文聂俊鹏图“葡萄2元一斤,但要带筐子一起上秤,而且筐子还要回收。”昨日,市民葛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内存在着这样一种不合理的行业“潜规则”。
  
  15公斤苹果要搭1.5公斤筐子
  
  昨日,市民葛女士告诉记者,她于8月23日到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批发水果,当时,水果店老板把一筐苹果往秤上一放,称出重量是16公斤时,她立即提醒老板,装苹果的塑料筐也是和苹果一起秤的,16公斤的重量里应该减去筐子的重量。一听这话,老板不高兴了:“我们市场都是这个规矩,筐子也要算水果的钱,你愿买就买,不买拉倒。”
  
  葛女士一听这话,转身去找另一家,结果却是一样。无奈之下,她买了一筐苹果,15公斤的苹果,结算时带筐子一起上秤总共16.5公斤,她为此多付了9元钱。“最后还要把筐子还给他,哪有这样的事情。”葛女士说道。
  
  商贩称这是行业规则
  
  随后,记者来到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以消费者的身份在多家水果批发店调查后发现,在整个市场内确实存在这么一个规则:不管买多少水果,塑料筐都要与水果一起称重收费。大筐子2公斤的重量只能减去1公斤,1.5公斤以下的小筐子一律不减重量,按水果价算钱。
  
  水果一街3号业主向记者表示,这个规则在市场存在多年,只要是来批发水果的人都得接受。之所以会有这么一个规则,是因为批发商到外地去购进水果时,一般会拖着空箱子去装,回来批发时,运输空箱子的费用就以这种方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市消协:此行为不合法
  
  南昌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有享受“保质保量”的权利,所以水果批发商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法了《消法》,消费者可以到工商、消协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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