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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宅樱桃”将有合法“身份”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01票  浏览5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5月31日 09:15
  “北宅樱桃”是青岛市民耳熟能详的词汇,每年的五月中旬左右,岛城的大街小巷、商场超市到处都有令人垂涎欲滴的“小精灵”的身影。“北宅樱桃节”也成为青岛市十大节会之一,每年的樱桃节岛城市民都呼朋唤友、结伴到北宅品尝爽甜可口的樱桃。
  
  北宅樱桃节火了,“北宅樱桃”知名度高了,但是也引来觊觎的目光。2006年5月,“北宅BZCHERRY”商品商标被人抢注,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樱桃、苹果、桃、梨等十类农产品。北宅人民精心打造和赖以生存的“北宅樱桃”眼看成为了别人的囊中之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北宅果农继续在樱桃包装上使用“北宅”字样,反而面临侵权的窘境。果农要么是支付价格不菲商标转让费,要么就要另改“他名”,否则就会被以侵犯商标专有权而被告上法庭,“北宅樱桃”面临进退维谷的困境。
  
  鉴于“北宅樱桃”具有明显的地理标志特征,青岛市工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为应给当地“合法的身份证”,因此,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北宅”樱桃商品商标已被市民注册,工商部门又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协助北宅街道代表2.8万北宅果农,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撤销“北宅”樱桃商品商标的申请,并积极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协调沟通,2010年北宅街道的果农收到了商标评审委予以撤销“北宅BZCHERRY”商标在樱桃等七类水果上注册的裁定书。
  
  撤销商标注册裁定不等于“北宅”商标回到果农手中。根据“北宅樱桃”明显的地理标志特征,青岛市工商局对“北宅樱桃”提出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行保护的行政指导建议书。在工商部门的积极协助支持下,北宅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了北宅百余户果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樱桃种植大户,成立了北宅樱桃协会。近日,北宅樱桃协会代表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北宅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一旦注册成功,将成为青岛市崂山区继崂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第二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的提出,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果农的积极性,北宅樱桃协会表示,下一步,将以“北宅樱桃”证明商标为依托,打造反映农耕文化和农家生产生活场景的农家乐园、民俗休闲度假等特色旅游产业带,与华楼和北九水两大景区完美对接,农业园区与两大景区共同构建起北宅特色旅游大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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