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稿 (限新闻稿件,种植技术请到论坛交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你的位置:水果邦 >> 新闻 >> 果业新闻 >> 果品合作社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促进综合农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机衔接,推进农村产业经济发展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恩施新闻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80票  浏览18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12月29日 10:51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到了现在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大的情况下,原来的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弊端不断显现出来,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绊腿”效应日益明显,也使得农村发展在整个社会发展的大潮中的“弱”态势越来越凸出。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解决日益突出的“三农”问题,中央连续几个“一号”文件都将“三农”问题放在首位,表现了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态度与决心,并明确提出加大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和手段,随之如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接补贴、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良种补贴、农村饮水解困、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农民工技能培训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相继出台,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我地实际,如何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促进我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最终达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目的,可以从有机促进当地综合农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衔接,从而推进我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这方面下一番功夫。
  
  首先应该清晰地认识到,我们没有任何工业经济基础,而发展工业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我们目前应该做的是打好基础,为未来当地工业发展筑好巢,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没有发展工业的本钱,但我们搞好农业产业化的本钱是相当充分的,那就是当地勤劳善良的数以万计的农民朋友和广阔肥沃的土地;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2010年年末统计,三里乡已达20家以上),特别是2008年在县委、政府和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为牵头单位的四方联盟设计并实施的“新农村综合发展与治理试点”即河水平地区综合农协的成立。这些都为我们“点土成金”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如何平衡和衔接好综合农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充分利用当地的土地与农民资源,从而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第一、综合农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涵义
  
  综合农协是构建以社区综合性合作为主、内附于组织的产业小组为辅,为农民提供集体信用合作购销合作、社区发展、文化教育、金融保险为一体综合性农民自治组织,以满足小农的多样化要求,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二、两者之间的区别与相同相通之处
  
  不同点:综合农协服务范围已不仅仅是为农民提供单纯的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对自己的社会责任有明显的扩大,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加强,涉及的层面也远远超过了经济层面,更多考虑的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它不仅考虑农民的经济利益,也考虑到了农民的的社会利益,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单纯的服务于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等是有明显区别的,应该说综合农协在成立之初考虑到的东西就是高屋建瓴的。在发展方面综合农协强调是以综合性合作为主,内附于有组织的产业小组为辅,突出了综合性合作与产业小组的重要性,这也正是农村产业化发展必须具备的条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个农户之间互助性关系要紧密得多。综合农协的成立有条件打破原来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框架下的农村格局,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集约化、产业化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相同与相通之处:从两者的涵义上我们就能够明白,它们的主体都是农民,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达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得到发展。不同之处在于综合农协所涵盖的范围更加广泛,一切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到的东西,综合农协都包括进来了,为“三农”考虑得更加充分周到,因此它们之间是相通的,是可以有机衔接与融合的。在它们的主体与最终目的相同的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以产业小组的形式加入到综合农协这个大家庭中来,在“求大同存小异”的指导思想下,共同为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发挥出各自最高的效能,从而提高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第三、找准位置,明确职能,发挥作用
  
  从综合农协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所涵盖的范围来看,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它明显的应该处以主导地位。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业小组的形式加入到综合农协中,很明显它处以从属地位,它在综合农协的指导下,搞好本专业合作社的各项事宜。具体它们在实际工作应该承担何种职能,应该怎么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综合农协应该承担的职能:
  
  建立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网络化信息平台,及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提供指导性的意见,避免专业合作社盲目上项目,造成重大损失,损伤农民积极性。这种现象在我国农村普遍存在,2011年五月份,重庆部分果农由于成熟的油桃无法找到很好的销路而心急如焚,就是因为信息闭塞,又没有人给他们做正确引导所导致的。
  
  配合当地政府及时建立规范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市场的主导者不应该是政府,因为土地流转并没有改变土地的性质,而只是农民或者农村集体以土地为投资手段而采取的一种方式,综合农协可以以中介者和农协会的身份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形成农村土地集约化,为农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化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又是综合农协的会员,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保护农民的利益,是它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而起到减少农民投资风险的作用。
  
  利用综合农协的特殊地位,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为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筑巢引凤,突破农村产业化发展的资金瓶颈,并帮助当地政府理清职能。以土地作为股份投入到公司中,从而达到土地增值,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目的,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已经做了,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实际过程中,许多地方政府直接干预,弱化了农民的股东地位,这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相违背的,政府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主要是宏观调控作用,而不是直接干预企业的各项事务。农民作为综合农协的会员,综合农协正好可以代表农民参与到企业的管理中,从而避免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缓和了政企之间的矛盾,也理清了政府的职能。
  
  为协会中的极少数需要资金支持会员提供信用贷款,支持会员搞好产业发展,已达到会员共同富裕的目的。目前综合农协的信用资金,大都来源于企业捐赠或者国家无偿提供,但这不是我们希望的模式,应该是再整个综合农协所覆盖的地区经济得到飞速发展过后,从中合法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来解决这些问题。
  
  积极投入到社会公共服务中去,综合农协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从而改善农民朋友的生产生活条件,最终达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因此搞好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也是综合农协义不容辞的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承担的职能:
  
  在综合农协的指导下,搞好本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其成员的局限性,在掌握市场脉搏的能力上,有先天性的不足,农民之所以被有些人成为小农,就是因为农民总是在没有系统掌握市场信息的情况下,盲目上项目,最终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在综合农协的指导下搞好本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发展。
  
  按照市场要求,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市场对农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结合我地实际,各种农副产品必须按照无公害化的要求生产,才能最终达到“走出去”的目的。
  
  积极处理好本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生产经营等,例如种子的采购,农药的的采购,农资的采购等,为综合农协分担压力。综合农协在2010年为广大会员的稻田实行集中喷洒无公害农药,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的目的,虽然有效果,实际上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大了综合农协仅有的几个工作人员的压力,是得不偿失的,只需要对专业合作社加强指导就完全可以达到目的了。
  
  我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大都是依附于各村的村民委员会而成立的,村支两委就理所当然的要参与到其日常管理之中,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村支两委过于干涉专业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就必然造成弱化综合农协的作用,实际上也就是管理权的分配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得到解决,就谈不上二者的有机协调,更谈不上为广大社民服好务,在这个问题上,各村要坚决摈弃本位主义思想以长远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达到兼营。
  
  目前综合农协还处于艰难的起步阶段,离我们的期望还很远,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大趋势是不会改变的,综合农协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也会日益显现出来,所以现在发展得比较好的几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大局为重,积极融入综合农协中,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上一篇 下一篇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