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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户买了葡萄树苗才能享受“低保”?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华山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29票  浏览21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12月21日 11:33
  为村上发展葡萄产业项目带动农民致富,这本是一项惠及村民的大好事,可是,合阳县路井镇赤西村,在落实国家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这一惠民政策时,让扶贫户必须掏钱购买了葡萄树苗,才能享受“低保”。此事实施一年了无任何结果,村民怨声载道。
  
  就村民反应的问题,记者12月7日去合阳县路井镇赤西村进行了走访调查。
  
  村民:必须买了葡萄树苗才能享受“低保”
  
  购买葡萄树苗和“低保”有什么联系呢?赤西村一组村民赵福霞告诉记者,她清楚地记得,去年11月份,村上召集村民开会评选“低保户”,要求每户都要有人参加,如果不参加,取消办理“低保”的资格。
  
  会上赵福霞家里被评出三个低保名额。但她却高兴不起来,因为镇上要求村上发展红提葡萄产业,“低保”户必须购买葡萄树苗,否则取消资格。村上要求每份“低保”,必须出资300元,后面可以享受每年每人1190元的“低保”补助。
  
  办理“低保”还要出资买葡萄树苗,赵福霞回家把此事告诉给丈夫仵俊才,因为家里凑不够900元,仵俊才开始不同意,两人又怕失去“低保”待遇,再三考虑后,仵俊才贷款缴了钱。
  
  “如今一年了,我任何低保补助都没有享受到,当时村上早上开完会,晚上就收钱,也没有任何票据”。仵俊才说,村上当时是用办理“低保”做“诱饵”,让村民种植葡萄,要不是考虑能享受“低保”,我是不会贷款买葡萄树苗的。
  
  记者采访中获悉,赤西村其他缴了钱买了葡萄树苗的村民和仵俊才有着同样的初衷也在焦急地等待“低保”的落实。
  
  村支书:镇上要求发展葡萄产业有扶贫补助不是“低保”
  
  对于村民反应情况,赤西村村支书仵建祥向记者解释说,去年为了落实县上提出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会议精神,全县要求大力提倡种植红提葡萄,让扶贫户(扶贫对象)通过发展红提葡萄产业达到致富脱贫的目的。
  
  去年村上民主评选出了五保户、低保户和扶贫户,按照镇上要求扶贫户必须买了葡萄树苗种了,后面才有可能享受扶贫补助。仵建祥说,低保户和扶贫户不是一回事,至于扶贫补助资金什么时候能下来他也不知道。对于“低保”之说,仵建祥给予了否认。
  
  据了解,赤西村全村共评出128名70个扶贫户,每人交300元,共计3.84万元。那么这些钱全用来买了葡萄树苗吗?仵建祥说,镇上给村上下发有树苗任务,每人收取300元是按照总树苗数结合树苗价格,村上算出来的。钱没有给镇上缴完,留了一少部分,具体的数字已经记不清楚,记者要求看记账,支书始终没有拿出来。
  
  记者在村民的指引下,查看了赤西村栽植的红提葡萄。村民告诉记者,全村要收取3万多元,种的葡萄树不足15亩地,而支书告诉记者种植了35亩地。据了解,这些葡萄树是在村民都不愿种植的情况下,村上担心荒废了这些树苗,在村上的集体土地上统一栽后,又发包给了几户村民。
  
  村民自己掏钱买的葡萄树苗又为何都不愿种植呢?记者采访了几位扶贫户,他们告诉记者,当初他们就是听村上说,给这些人办理“低保”才买的葡萄苗;也有人说,地里已经种上了苹果和酥梨,她们没有空地可栽植葡萄树苗。那为什么村上还要让村民种植葡萄呢?
  
  副镇长:镇上对葡萄种植有指导面积没有硬性指标
  
  据路井镇雷建学副镇长讲,合阳县是红提葡萄的优生区,近年来,合阳县一些镇村民在此产业上已经走向了致富的路子。同时去年全省在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时,合阳县提倡大力发展葡萄产业,让扶贫户(扶贫对象)通过发展红提葡萄产业达到脱贫致富。
  
  镇上对葡萄种植有指导面积,没有硬性指标,各村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树苗数。每株葡萄树苗3.7元,政府补助1元,村民自己掏2.7元。由于各村的情况不一,村民掏的钱也不一样。
  
  雷建学说,产业扶贫和低保户没有关系。按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政策规定,对农村的低保对象,要按照政策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项目直接到户(产业项目等)资金直接到户、帮扶措施到户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
  
  当记者提出要看,赤西村种植葡萄面积、缴纳的钱数和买了多少株葡萄树苗等记录情况时。雷建学副镇长讲,由于以前具体管理这项工作的人因病突然去世,今年6月他刚接受这项工作,他目前没有这些资料。
  
  对于该镇下面一些村干部不按照相关政策落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他们要进一步进行检查落实,对那些宣传不到位、违规操作的村干部,要追究其责任,将对媒体作出回复。
  
  惠民政策如何才能真正惠民?
  
  国家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惠民政策,本没有错。但是好的政策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就出现问题了。
  
  宣传不到位。就拿赤西村来说,本是选出来的扶贫对象(扶贫户),村民们说是“低保户”。这是村民们自己理解的有误,还是村干部为了完成分配种植葡萄任务,故意误导村民?
  
  操作不规范。按照政策规定,必须坚持群众自愿申报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赤西村要求必须缴了钱购买了葡萄树苗的才有扶贫的资格,否则取消扶贫资格的做法欠妥。
  
  监管不力。镇上应该在此项工作的实施过程都有人指导和监督村干部。只有深入一线了解民情了,也不至于赤西村种了不足15亩的葡萄,报了35亩,收的贫困户的树苗钱村上还留了一少部分。
  
  合阳县路井镇主管“两项制度”落实的领导干部,应该到每个村子认真调查了解一下,下面的村干部到底是否按照“合阳县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的。
  
  一个好的政策,如何才能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受益,各级政府部门要从群众的实际出发,要从每一个村情出发,多为村民着想,多了解村民的心声,心中有村民了我想,这样一定能把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好。否则,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让扶贫户雪上加霜。
  
  对于扶贫户每年的1196元扶贫资金到底有没有,如果有为何没有落实到位?是否只有种植葡萄树苗才能成为扶贫户?扶贫项目是否只能选择葡萄产业?对此记者将对合阳县相关部门进一步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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