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受伤的“樱桃农”埋单?
陕西电视台新闻节目首先报道了关于西安本地产的樱桃,在食用时发现内藏果蝇幼虫,致使很多消费者谈“樱”色变,给西安大部分樱桃农带来不小的损失。事后陕西电视台的多档新闻栏目连续报道了“樱桃出虫”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如何挑选没有虫的樱桃的方法等新闻,尽可能的消除恐慌给果农带来的伤害。(《樱桃价格略有下降樱桃园里采摘火爆》西部网)
这些天来电视台连续报道,看得出来大家都在积极消除负面影响,但是这种工作毕竟只能减少损失,不可能完全消除。也许果子只有10%有虫,但果农的损失可能远远超过10%。电视台后续报道中的一些“挽回”的方法看起来比较苍白。比如把樱桃掰开来看看这种办法,对于小市民购买上一斤半斤的还行,真正解决果农销售问题的批发商根本不可能做到,在这种情况下批发商肯定持观望态度。随着时间的推移果实的成熟度越来越高,据专家称,樱桃越成熟存在果蝇的可能也越大。另外专家建议大家购买“较生”的樱桃、或者购买颜色“较均匀”的樱桃,这些建议比较含混,存在操作性上的困难。另外具有生物学知识的人都知道,果蝇是把卵产在樱桃里,卵的孵化需要过程,成熟的果子里有成虫,那不成熟的果子里是否有卵呢?这都没有定论。看来挽回是很难的。
可能在果农心里非常记恨电视台的记者,这样的事情也不止一次的发生过,前几年四川广元的橘农、海南的香蕉农等等都受过此类的伤害,很多情况下一条新闻可能造成一个果农多年积累的财产付之一炬,一个村庄的经济体完全崩塌,甚至一个水果行业的重新洗牌。尤其在中国这种小农经济的情况下,受灾面积大,恢复时间长,果农大多数都是小块承包、“单兵作战”,一旦受到重创基本上都是毁灭性的,事关一家人的“生死”,果农记恨记者在所难免。但是在这件事上记者应该是没有错误的,他们认真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真实的报道了关于食品安全的细节,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健康,这一点无可厚非,如果记者没有将真实的情况告诉大众,我个人觉得这才是他们的失职。
这件事怪不得记者,要说还是怪果农,虽然他们都是受害者,但是果子种的不好,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他们责无旁贷。真实报道没有错,那错误就应该出现在报道之前,甚至果实成熟之前,那也就是预防、把关这一环。但是把关和预防绝对不全是果农的责任。我们在电视里看到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的专家教授在樱桃“出事”后纷纷“出镜”,介绍科普知识,甄别方法等等。我就在想这些知识您为何不早早的告诉果农呢?事后诸葛亮,这样不好。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农林部门可能没有这样的责任主动对辖区内的农作物进行时时检查,那么像西安东郊这样的大面积种植樱桃甚至已经形成产业的地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经常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呢?对于辖区内出现的问题可预见而不预见,造成经济损失,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不作为。
除了找到责任之外,有一件事最为重要,就是这件事应该有人埋单,本来果子熟了是消费者埋单,但是现在消费者不能购买果子了,全部让果农自己承担,一是他们担不起,另外这种靠天吃饭、听天由命的农业早就应该被淘汰了,它不属于现代农业。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对农业的风险管理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政府补偿和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管理范畴。这不仅影响了农民的收入水平,而且对国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贫困人民的脱贫及整个社会产业稳定和发展都造成了很大影响。
从全国视野回到西安,说点实际的,今年西安果农的樱桃因为虫害可能面临着销售难的问题,政府是不是应该拿出相应的政策,减免樱桃销售过程中的税收,对于外地来西安批发樱桃的批发商在高速收费、销售价格上给于一定的优惠减免,给农户在媒体上向外省发放广告信息等费用给于减免。实实在在的为扭转现在的局面做出一些工作。
这些天来电视台连续报道,看得出来大家都在积极消除负面影响,但是这种工作毕竟只能减少损失,不可能完全消除。也许果子只有10%有虫,但果农的损失可能远远超过10%。电视台后续报道中的一些“挽回”的方法看起来比较苍白。比如把樱桃掰开来看看这种办法,对于小市民购买上一斤半斤的还行,真正解决果农销售问题的批发商根本不可能做到,在这种情况下批发商肯定持观望态度。随着时间的推移果实的成熟度越来越高,据专家称,樱桃越成熟存在果蝇的可能也越大。另外专家建议大家购买“较生”的樱桃、或者购买颜色“较均匀”的樱桃,这些建议比较含混,存在操作性上的困难。另外具有生物学知识的人都知道,果蝇是把卵产在樱桃里,卵的孵化需要过程,成熟的果子里有成虫,那不成熟的果子里是否有卵呢?这都没有定论。看来挽回是很难的。
可能在果农心里非常记恨电视台的记者,这样的事情也不止一次的发生过,前几年四川广元的橘农、海南的香蕉农等等都受过此类的伤害,很多情况下一条新闻可能造成一个果农多年积累的财产付之一炬,一个村庄的经济体完全崩塌,甚至一个水果行业的重新洗牌。尤其在中国这种小农经济的情况下,受灾面积大,恢复时间长,果农大多数都是小块承包、“单兵作战”,一旦受到重创基本上都是毁灭性的,事关一家人的“生死”,果农记恨记者在所难免。但是在这件事上记者应该是没有错误的,他们认真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真实的报道了关于食品安全的细节,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健康,这一点无可厚非,如果记者没有将真实的情况告诉大众,我个人觉得这才是他们的失职。
这件事怪不得记者,要说还是怪果农,虽然他们都是受害者,但是果子种的不好,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他们责无旁贷。真实报道没有错,那错误就应该出现在报道之前,甚至果实成熟之前,那也就是预防、把关这一环。但是把关和预防绝对不全是果农的责任。我们在电视里看到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的专家教授在樱桃“出事”后纷纷“出镜”,介绍科普知识,甄别方法等等。我就在想这些知识您为何不早早的告诉果农呢?事后诸葛亮,这样不好。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农林部门可能没有这样的责任主动对辖区内的农作物进行时时检查,那么像西安东郊这样的大面积种植樱桃甚至已经形成产业的地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经常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呢?对于辖区内出现的问题可预见而不预见,造成经济损失,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不作为。
除了找到责任之外,有一件事最为重要,就是这件事应该有人埋单,本来果子熟了是消费者埋单,但是现在消费者不能购买果子了,全部让果农自己承担,一是他们担不起,另外这种靠天吃饭、听天由命的农业早就应该被淘汰了,它不属于现代农业。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对农业的风险管理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政府补偿和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管理范畴。这不仅影响了农民的收入水平,而且对国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贫困人民的脱贫及整个社会产业稳定和发展都造成了很大影响。
从全国视野回到西安,说点实际的,今年西安果农的樱桃因为虫害可能面临着销售难的问题,政府是不是应该拿出相应的政策,减免樱桃销售过程中的税收,对于外地来西安批发樱桃的批发商在高速收费、销售价格上给于一定的优惠减免,给农户在媒体上向外省发放广告信息等费用给于减免。实实在在的为扭转现在的局面做出一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