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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银座“特价苹果”买回8个烂了7个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鲁北晚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48票  浏览13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8月31日 13:30
  中企新闻滨州频道讯 8月23日中午,滨州市民顾先生来电反映,他在滨州银座购物广场黄河店买了两包苹果,回家后发现大部分苹果上都有烂洞,有的甚至长着绿毛,根本无法食用。

  市民:特价商品就可以没有质量保证吗?
  
  “当时我透过塑料袋看着苹果挺新鲜的,个头也不小,心想:特价的看起来也不错嘛。因着急回家就在水果架上随手拿了两包,每包4块,共花了8块。回家打开一看,一共八个苹果,有七个是烂的!有的还长着绿毛,看着就让人恶心,更别说吃了。”顾先生对记者说,在顾先生家的厨房里,记者也看到了那几个苹果,的确如顾先生所讲,八个苹果里面只有一个没烂,其余七个表面上烂的洞,小的直径有一厘米多,大的足有两三厘米,而且有的已经烂到了苹果内部。顾先生气愤的质问:“商家指的特价商品到底是什么意思?就是烂掉了藏到里面让顾客看不到吗?”

  商家:如果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到商场换货

  顾先生打电话联系了银座购物广场黄河店,对方听完顾先生的陈述后表示:“你可以把苹果拿到店里来,我们看一下,如果产品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我们可以给您更换。”顾先生说:“我家离银座很远,开车来回的油钱也比这苹果贵了,我值得去换吗?”对方笑着说:“如果您不来那我们也没办法了。”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对于商家给出的说法,顾先生表示不满意,“滨州银座是当地规模最大的购物场所,选择到银座的主要就是因为大商场信誉好,到这里来买东西放心。另外,银座的部分蔬菜水果价格的确比较便宜,一站式购物也给市民带来了很多方便。发生这种事真是没想到,希望你们报道后能引起商家们的重视,不要拿自己的形象和市民的信任不当回事。”

  消协:特价商品也应该保证质量

  记者电话咨询了滨州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对方称:顾先生买的特价商品不同于处理品和残次品。特价商品只是商家在价格上给消费者一定的优惠,特价商品的质量和普通商品不应该存在区别,并享有与普通商品相同的售后服务,商场这种以次充好的行为是不对的,根据《消法》规定,对商场的欺骗行为,应处以相当于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即假一罚十;如果消费者食用了不合格的食品造成消费者的健康受到损害,会加重对商场的处罚情节。”

  同时,市消协还表示:即使是商家销售的是处理品或残次品,商家也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在认可商品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购买,商家不存在欺骗行为,如果商家有意隐瞒质量问题,同样属于欺骗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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