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瓜贩两次被贴“诽谤通知”指其西瓜有问题
一连被贴两次“诽谤通知”,瓜贩子余先生忍无可忍,无奈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8月1日,在新疆乌鲁木齐珠江路百商百乐园小区内一个西瓜摊上,贩卖西瓜多年的余先生正在忙活,记者看到,半个小时内,有十余人前来买瓜。
一连被贴两次“诽谤通知”,瓜贩子余先生忍无可忍,无奈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8月1日,在新疆乌鲁木齐珠江路百商百乐园小区内一个西瓜摊上,贩卖西瓜多年的余先生正在忙活,记者看到,半个小时内,有十余人前来买瓜。
趁着空闲时,余先生告诉记者,他就住在这个小区,7月30日早上,他去买早餐时看到,在小区多个单元门上都贴了一张纸,内容称他所贩西瓜有“问题”,而且有人食用后已住院。
“这纯粹是无中生有,我在这个小区卖了6年西瓜,从未与小区住户发生过任何矛盾,而且也从来没有人因吃了我卖的西瓜出什么问题找过我。”余先生气愤地说。
随后,余先生和爱人、孩子将小区内近60个单元门上的单子全部撕掉,他粗略数了一下,共有100多张,不过让他欣慰的是,不少人还帮忙撕单子,而且大家仍然很相信他,还在购买他的西瓜。
据余先生说,这已是他第二次被人贴这种单子了,上次是6月中旬,内容为他所卖的西瓜含有膨大剂,也贴了有60余张。余先生估计,是他卖的西瓜价格低,生意好,招惹了同行所致。
小区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余先生每年一到西瓜熟的季节就来小区卖西瓜,价格便宜,人也好,如果谁买到不熟的西瓜,余先生还会免费换。“我们不相信单子上的话,大家还照买不误”。
随后,记者在小区物业了解到,事发后,余先生曾查看过监控录像,但晚上拍得不是很清楚,无法断定是谁干的。
目前,余先生已报警。
新疆资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培喜告诉记者,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在该事件中,有人针对余先生以传单的形式须有散布并捏造事实。(记者谭涛)
一连被贴两次“诽谤通知”,瓜贩子余先生忍无可忍,无奈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8月1日,在新疆乌鲁木齐珠江路百商百乐园小区内一个西瓜摊上,贩卖西瓜多年的余先生正在忙活,记者看到,半个小时内,有十余人前来买瓜。
趁着空闲时,余先生告诉记者,他就住在这个小区,7月30日早上,他去买早餐时看到,在小区多个单元门上都贴了一张纸,内容称他所贩西瓜有“问题”,而且有人食用后已住院。
“这纯粹是无中生有,我在这个小区卖了6年西瓜,从未与小区住户发生过任何矛盾,而且也从来没有人因吃了我卖的西瓜出什么问题找过我。”余先生气愤地说。
随后,余先生和爱人、孩子将小区内近60个单元门上的单子全部撕掉,他粗略数了一下,共有100多张,不过让他欣慰的是,不少人还帮忙撕单子,而且大家仍然很相信他,还在购买他的西瓜。
据余先生说,这已是他第二次被人贴这种单子了,上次是6月中旬,内容为他所卖的西瓜含有膨大剂,也贴了有60余张。余先生估计,是他卖的西瓜价格低,生意好,招惹了同行所致。
小区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余先生每年一到西瓜熟的季节就来小区卖西瓜,价格便宜,人也好,如果谁买到不熟的西瓜,余先生还会免费换。“我们不相信单子上的话,大家还照买不误”。
随后,记者在小区物业了解到,事发后,余先生曾查看过监控录像,但晚上拍得不是很清楚,无法断定是谁干的。
目前,余先生已报警。
新疆资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培喜告诉记者,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在该事件中,有人针对余先生以传单的形式须有散布并捏造事实。(记者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