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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采石场爆破石头砸坏果树 果农多次协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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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91票  浏览7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12月10日 14:37
  南国都市报12月9日讯(记者利声富)“我当时正在芒果地里干活,突然石头从山顶滚下来,跑都跑不及。爆破前为什么不通知一声呢?幸好只是砸坏了一些芒果树,没有人员伤亡。”9日下午,三亚市崖城镇大出水村种植芒果的陈永康提起5日下午的一幕,仍心有余悸。
  
  陈永康说,2010年他和几位合作伙伴取得了大出水村200亩芒果地的经营权。2010年底,海南南宝石矿山开采有限公司取得大出水村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其中包括他100多亩芒果地。按要求,竞得人须自挂牌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与矿区的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合法土地租赁合同并解决矿区范围内青苗、地面附着物的补(赔)偿问题。但南宝石矿山开采有限公司取得采矿权后并没有履行挂牌约定,没对芒果地及房屋进行补偿就开始采矿。
  
  陈永康说,他们的芒果地刚好处于大出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下面,只要矿区爆破,大大小小的石头就从山顶上滚下来,砸坏芒果树。负责开采的公司至今没有赔偿一分钱。让他们担心的是,以前,南宝石矿山开采有限公司每次爆破前都通知他们,但12月5日下午的爆破却没有通知他们。当时,有几位工人正在芒果地里干活,幸好没伤到人。
  
  对此,南宝石矿山开采有限公司一位姓林的经理说,每次他们爆破前都通知芒果地的工人离开,以免发生意外,12月5日的爆破也不例外。他们公司取得大出水村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后,曾多次和种植芒果的陈永康等合作伙伴协商青苗、地面附着物等赔偿问题,由于他们要求赔偿标准与政府赔偿标准相差太大,一年多了还没有解决。为此,他们公司已向有关部门反映。
  
  随后,记者从三亚市国土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了解到,对于双方存在的争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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