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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组织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华合作时报2413期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02票  浏览5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9月17日 14:35
  日前,**总书记在河南省考察工作期间,专程赶到焦作市博爱县海林葡萄专业合作社视察。在那里,乡亲们告诉总书记:加入合作社,市场信息灵了,产品质量更好了,效益也明显提高了。**对大家说,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他希望大家继续探索,更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给农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总理近日也要求重庆市政府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试验,将原来土地入股组建的公司全部转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总书记、**总理的这些指示,充分表明了中央对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我国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成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工商机关共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26397户,成员总数共计350947人,成员出资总额共计15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们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销售等行业,区域经济特色鲜明。如浙江湖州形成了安吉茶叶、长兴粮油水果、德清水产、南浔家禽等几大特色专业合作社区。北京市兴办了平谷大桃、房山磨盘柿等特色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事实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上至国家最高决策层,下至基层百姓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这无疑是令人欣喜的。
  
  然而,在欣喜之余,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小、资金短缺、技术匮乏、信息不畅、人才不足、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当前,合作社的主要作用还只是通过专业合作形成一定的经营规模,增强议价能力,比个人直接进入市场多赚些利润。但是,如果进入大市场参与产业竞争,绝大多数合作社就显示出规模偏小、抗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等不足的一面。因此,就绝大多数专业合作社而言,通过各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做大做强,发展规模经济,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当务之急。
  
  包括博爱县海林葡萄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践也表明,只有在专业合作的基础上形成了规模经济,即在产前、产中、产后的采购、生产、运输、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并把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起来,形成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联合,农民才能分享到更多的利益,也才能给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农民才能真正增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组织合作社,把各类合作社联合起来,形成以合作社为基础的规模经济,是助农增收、实现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现在,人们看到,不少合作社由于规模较小、实力较弱,为了进入市场,不得不借助一些大公司的力量。对于大公司来说,选择与合作社合作,能更大程度地降低整合成本,赚取规模利润,自然是乐此不疲。但是,由于这些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经营取向,合作社不可能分享到其他经营环节的利润,因此,合作社在整个产业链上仍是“弱势个体”,其市场主体地位无法充分体现出来。有人说,“公司+农户”的模式是公司得到较大利润的模式;那么,公司+弱小合作社的模式,农民和合作社仍无法体现其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只有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在整个生产链条上居于主导地位,农民才能真正拥有市场主体的话语权,才有可能获取更长久、更稳定的应得利益。
  
  总而言之,通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能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改变农民在市场上的弱势地位;那么,通过把各种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大力发展合作社与合作社的联合,构筑有效的产业链,形成规模经济,这对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促进社会和谐,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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