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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明起实施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368票  浏览9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30日 15:46

  市场里卖的鱼,能知道是什么时候捕捞的;冬瓜身上要有生产者的名字,甚至联系电话。从明天开始,《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将全面施行,届时,凡在广东生产和经营的农产品都必须配上包括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详细资料等“出世纸”才可以销售。植物产品的收获日期、鲜活畜禽的出栏日期等信息都将一目了然。但也有市民担心,标识制作会令成本上升,导致菜价上涨。

  策划/陈穗华 李婧 苏婉波 文/记者叶卡斯 实习生颜英 图/记者邵权达 记者调查

  农户、超市员工、师奶都蒙查查

  新规定明天起就要施行,然而记者昨天走访市内的肉菜市场、超市和农业企业等发现,无论是生产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对《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都懵然不知。

  水果水产品都无标识

  超市里的食品类向来都有比较规范的包装和标识,不过,如果比照《规定》,超市里大多数鲜活农产品的标识还是不符合标准。

  在滨江东路一家超市,记者看到,货架上红萝卜、大蒜、辣椒等40余种蔬菜品种中,只有玉米、秀珍菇、冬菇和番茄4种品种贴有标识,列明了保鲜期等内容。而鱼虾等水产品和水果则是没有任何诸如生产日期、产地等内容的标识。禽畜产品的情况稍好一些,鸡肉、猪肉等因为有包装盒,上面列明了保鲜期等简单的信息,但相对《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记者分别拿着有标识和无标识的蔬菜向超市工作人员咨询,他们也搞不清为何有此区别,而且对于将要施行的《规定》一无所知。

  天河区石牌一家大型农贸市场一肉档档主表示,没有听说专门要求在产品上贴标识,不过从正规渠道进货时,箱子上都会写清楚生产日期、肉联厂地址和电话。

  “有标识,买菜更安心”

  对于《规定》,消费者的反应并不一致。经常买菜做饭的白领郭定辉对记者说,吃东西一定要讲究健康,平时买菜都注意买看上去高档的、有品质的,哪怕价格贵点都无所谓,有了标识,买菜就更安心了。而主妇程芸则认为,农产品新不新鲜、抵不抵买,凭感觉就能判断出来,有没有标识其实无关紧要。

  须有“出世纸”农产品包括:

  粮食、蔬菜、水果、干果、竹笋、畜禽、肉品、奶、蛋、蜂蜜、水产品及食用菌等产品。

  各类农产标识略有不同:

  ◇植物标注收获日期

  ◇畜禽要标注出栏日期

  ◇生鲜肉品标注屠宰日期

  ◇其他畜禽产品标注产出日期

  ◇水产品则应标注起捕日期

  无“出世纸”如何处罚:   

  违反规定销售未附加标识的食用农产品的,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工商、卫生部门也作出相应查处。

  疑问1:会否“吃贵菜”?

  标识的存在,其实是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是花钱买放心。

  在听到《规定》即将施行的消息后,师奶程芸马上提出疑问:“菜价会不会因此上涨?”这样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而番禺区石楼佳记果园场长冯志佳告诉记者,因为想打造自己的品牌,在《规定》出台之前,他早就尝试给自己种的木瓜贴上标识,“里边的内容很丰富,有木瓜本身和营养价值的介绍,也有食用时间等等。”但冯志佳并不讳言,他后来停止贴标识主要是因为成本问题。冯志佳认为这一部分成本最终肯定要由消费者来消化。

  广东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副处长赵苹则解释说,标识的成本,应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来承担,“在商谈合同的时候,双方可以讲清楚,生产者负担了标识,经营者的收购价就可以给高一点,相反,经营者收购时少给钱,然后自己制作标识。”而对于消费者会否“吃贵菜”,赵苹认为,标识的存在其实是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他们也可能愿意花钱买个放心。

  疑问2:一夜间如何推行?

  宣传整改起码要一年半载,不可能让市场没菜卖。鲜活农产品可用挂牌方式标示“出世纸”。

  标识不仅仅是一个成本问题,还牵涉到制作、使用、管理各方面,明天就要开始施行《规定》了,一夜之间,怎么做标识?

  赵苹介绍,“这一定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尽管《规定》上有严格的处罚条款,但目前农业部门主要还是采取广泛宣传的手段,告知生产经营者《规定》的内容。她说,现阶段发现问题会提出整改要求,不按要求整改的,才会处罚,“宣传整改起码要一年半载,不可能让肉菜市场没菜可卖,市民没菜可吃。”

  另外,根据《规定》,裸装或散装的食用农产品的标识可直接标示于农产品上,也可以挂牌的形式标示,鲜活食用农产品的标识则可以挂牌或其他适当的方式标示。也就是说,在市场上买鸡的时候,可能并非每只鸡身上都有“出世纸”,而是整批鸡的“出世纸”挂在档口。

  疑问3:外地产品怎样管?

  所有在广东卖的农产品都要按规定办事。

  目前,广东市场上流通大量外地生产、外地加工的食用农产品,仅广州江南批发市场每日就有近7000吨的蔬菜上市,其中七成以上来自广州以外。有关部门对于这部分农产品将如何规管?赵苹表示,广东已经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发出告知,让外地农业生产经营者广为知悉此事。“所有在广东省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的,都要按照规定来做。”

  疑问4:会否有“早产菜”?

  假冒伪劣产品都要查处。

  据了解,《规定》并未对标识作出统一形式的要求,也就是说,届时出现在市民眼前的食用农产品标识很可能是五花八门,而且真假难辨。“先前有‘早产奶’,以后会不会又有什么‘早产菜’、‘早产肉’之类的,在过期农产品上标上新的日期?”有市民这样担心。

  对此赵苹的解释是,不止农产品,其实工业产品也存在造假现象,“手机不也有山寨机?但是,所有的假冒伪劣产品,都是要查处的。”赵苹提醒市民,在看标识的时候要注意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要素。最终目的是提高农产品的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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