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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要求其它产区停用“三华李”称谓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54票  浏览11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6月23日 17:07

导读:近日,翁源县人民政府向“岭南十大佳果”组委会发来公函,要求取消“兴宁三华李”、“信宜三华李”的称谓,原因在于翁源“三华李”于2010年已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兴宁、信宜生产的同类产品不能再被称作“三华李”。对此,各方说法不一,或认为翁源既已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理应受到保护,其它产区不能再用。然而,也有不少人认为,三华李发展至今,已在多个地方大规模种植,几十年来,大家都已约定俗成,称之为“三华李”。翁源虽然获得“三华李”地理标志保护,但也不能改变这种俗称。

 三华李2010年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兴宁三华李”、“信宜三华李”、“从化三华李”涉嫌侵权

  作者:李璇忠 蔡辉

  
  三华李出自翁源并无争议,但这个祖籍翁源的孩子,如今已经在南粤各地开枝散叶。

  □南方农村报记者 李璇忠
  
  实习生 蔡辉
  
  “岭南十大佳果”评选活动如火如荼,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再起波澜,引发了一场各产区关于“三华李”称谓的争议。
  
  近日,翁源县人民政府向“岭南十大佳果”组委会发来公函,要求取消“兴宁三华李”、“信宜三华李”的称谓,原因在于翁源“三华李”于2010年已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兴宁、信宜生产的同类产品不能再被称作“三华李”。
  
  对此,各方说法不一,或认为翁源既已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理应受到保护,其它产区不能再用。然而,也有不少人认为,三华李发展至今,已在多个地方大规模种植,几十年来,大家都已约定俗成,称之为“三华李”。翁源虽然获得“三华李”地理标志保护,但也不能改变这种俗称。
  
  三华李是否专属翁源?
  
  三华李属蔷薇科,中国李属中的一种,最早在翁源县三华镇种植而得名。成熟期在农历芒种到夏至之间,史有“岭南夏令果王”之称。三华李品种有大蜜李、鸡麻李、小蜜李等品系,其中大蜜李、鸡麻李在翁源及其他地方推广最多。翁源县农业水果办主任张利添介绍,三华李在翁源种植已有几百年历史,翁源县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实至名归。事实上,“三华李”是商品名,不是品种名,其它地方使用属侵权行为。
  
  信宜县水果局刘铨邦局长却不这么认为,“三华李”的称谓早已家喻户晓,并非特指翁源生产的李才叫“三华李”。他介绍,信宜规模种植三华李已有30多年历史,目前种植面积达20万亩,是广东最大的县级三华李生产基地,并在2006年荣获“中国三华李产业龙头县(市)”称号,信宜三华李早已驰名海内外。“这几年信宜三华李通过品种改进,品质比翁源的还好,而且种植规模也远远超过翁源。”刘铨邦认为,翁源县不允许其它地方使用“三华李”并不合理,广东不少地方都种植三华李,翁源县人民政府只限定翁源三个镇使用这一称谓,并不符合广东发展实际。
  
  三华李出自翁源并无争议,但这个祖籍翁源的孩子,如今已经在南粤各地开枝散叶。据了解,目前除了信宜、翁源种植三华李外,兴宁种植三华李1.5万亩左右,从化种植面积也达5000多亩。各个地方品牌打造非常得力,其中从化自2010年开始,就在良口镇举办三华李节,与旅游产业相结合,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兴宁市农业局局长陈秋吾得知翁源人民政府要求其取消“兴宁三华李”称谓时,感到非常愕然。他告诉记者,在这之前,并不知道翁源已申请“三华李”地理标志保护,对此,兴宁市农业局决定将“兴宁三华李”退出“岭南十大佳果”评选活动。然而,他认为,“三华李”的称谓已深入民心,尽管翁源县申请了地理标志保护,但各地还是会使用这一称谓,人们已经将“三华李”当成品种名称,这是翁源县无法控制的。
  
  地理标志保护有用吗
  
  “三华李”在2010年得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翁源县龙仙镇、坝仔镇、江尾镇等3个镇现辖行政区域。据了解,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需要通过登记、审查、评审、公告等程序。而其审查批准部门有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多达10几部。
  
  翁源获得“三华李”地理标志保护,其它地方使用“三华李”这三个字是否属于侵权?广东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法规处黄科长认为,按法律规定,获得地理标志保护有专有权,其它地方使用即构成侵权。三华李在广东多处种植,各地政府应该尽早申请保护,以便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合法地位。
  
  中国农科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家刘丽军认为,“三华李”已经是约定俗成的称呼,而且流传多年、根深蒂固。除了翁源外,广东其它地方,已经种植多年,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给当地人民带来收入。而且在受理过程中,各产区对翁源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并不知情。在这种情况下,三华李主产区可向质监部门提出异议,申请扩大“三华李”保护范围,将三华李传统产区纳入保护范围。
  
  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在法理上享受多项权利,受到多种保护。但在实际执行中,并没有明显效果。除三华李外,四会沙糖桔、德庆贡柑等水果几乎面临同样问题。四会沙糖桔是广东第一个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柑桔产品。然而在广东柑桔各大产区,以“四会沙糖桔”作商标招揽消费者的果商大有人在。对此,四会并无法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翁源县农业局水果办主任张利添告诉记者,尽管三华李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但实际上并无法对其它地方使用“三华李”称谓予以约束。他认为,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能慢慢推进。
  
  ■律师说法
  
  非规定地域内产品
  
  不得使用保护称谓
  
  南方农村报记者专门就此问题,采访了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彭春文律师。
  
  南农:“三华李”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具体权限包括什么,是否其它地区不经申请,不能使用“三华李”称谓?
  
  彭春文:如果“三华李”确经国家质监总局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其权限是:只有在规定地域范围内生产的产品并且经过质监部门审核批准,才能使用“三华李”的名称。具体有两层意思:一、非规定地域范围内的产品,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三华李”作为产品名称,即使经申请支付费用也不能使用;二、在规定地域范围内,如果要使用“三华李”作为产品名称,也要经过法定程序批准,也就是说,规定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也不具有当然使用权。
  
  南农:“信宜三华李”和“兴宁三华李”等名称,是否对翁源“三华李”专用产品标志使用构成侵权?
  
  彭春文:这取决于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如果“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只有一个具备法定根据,那么其它“三华李”肯定构成侵权。正常情况下,某种地理标志产品必然是唯一的,不存在不同地域范围的产品同时拥有同一种权利的情形,但在当下的法律体系中,质监系统、农业系统和工商系统都可以对地理标志进行管理,因多头管理完全有可能造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产品均具有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定依据。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第二层面,看哪个公告在先,或者哪个使用在先,或者哪个更具有地方自然历史人文特色,或者哪个知名度更高,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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