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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长卖杏”想到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84票  浏览5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7月06日 12:25
  “蓝田大杏,个大味甜,快来尝!”6月6日上午,两辆载满蓝田大杏的货车开进西安市胡家庙果蔬批发市场陕西省蓝田县县委书记李毅、代县长苗志忠随后也来到市场,充当起推销蓝田大杏的推销员。(据扬州晚报2009年6月8号)

  县长卖杏,表现了政府的一种态度。杏子丰收,农民心焦,担心出现“卖难”,害怕“流汗又流泪”;为解民忧,消民愁,政府出面帮助果农销售果品,连书记县长都提起称杆、吆喝买卖,其出发点无疑是好的。据报载,蓝田年产大杏2万吨,仅此项每年就可为当地农民带来上千万元收入,现在政府搭台,杏子唱戏,果农收入增加,“县长卖杏”的轰动效应,也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果品销售,不失为一件好事。但冷静思考,仍觉“县长卖杏”的做法值得商榷。

  首先,这容易造成县域经济中的政府职能错位。我们早已加入世贸组织,理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从事无巨细的微观干预转向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尽管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政府还负有培育市场的职责,但培育市场应该是“政府搭台、农民唱戏”,农民是真正的市场主体,政府官员不能“越俎代庖”。县长亲自卖杏,政府公务员上市场推销农产品,谁去管市场秩序、扶贫济困、公益事业?政府应尽的职能必然会被削弱。事实上,书记县长更应该重视的,是增强对经济发展的预见性,提前深入生产一线,在第一时间发现新情况,新难题,从而应对杏子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挑战,为其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其次,“县长卖杏”,容易产生对商品促销的误导。严格地讲,商品促销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既需要掌握庞大的客户网络,也需要高超的营销手段。政府官员作为社会事务管理人员,既不掌握专门的客户资源,多数人也不懂得营销技巧。“县长卖杏”的轰动效应,虽说卖出了部分水果,但相对于庞大的总量来说,实际还是杯水车薪。事实上,尽管以往不少地方政府农产品促销活动搞得轰轰烈烈,但终究不能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甚至还因为有行政力量介入销售,为权力强卖和乱摊派的出现埋下了隐患。

  再次,“县长卖杏”不是治本之策。解决包括杏子在内的整个农产品“卖难”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农业的产业化。要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行业协会组织等流通中介等形式,把分散的一家一户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美国著名的新奇士柑橙,就是一个由6500多户果农和61个包装公司组成的种植者协会。对内,它为果农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对外,它代表果农向全球市场推销产品。协会的代表常年奔赴世界各地,将各地的价格及时反馈给协会;而果农地里的每一棵果树的成熟期,都被输入协会的电脑,从而使产量均匀地分布在各个时期,以防市场波动较大,果贱伤农。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类似的工作。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已经出现了一批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专业流通组织,但总体上规模小,实力弱,驾驭市场的能力差,尚未形成气候。为此,政府应准确定位,充分发挥宏观指导经济职能以及财政的扶持功能,积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培育多层次的、实力雄厚的行业协会和专业流通组织,增强其辐射能力。唯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真正为农民群众化解各种市场风险。当然,在龙头企业、行业协会或专业流通组织尚未健全之前,“县长卖杏”也属无奈之举,偶尔一搞并不为过,但绝不可作为良策大肆张扬,因为毕竟只是权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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