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重拳打击“缺斤短两”行为 捍“苹果之都”形象
在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报道洛川县境内高速公路沿线有果农卖苹果缺斤短两的情况后,陕西苹果大县洛川县出重拳打击“以小充大、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欺诈行为,捍卫“苹果之都”的诚信形象。
8月22日,由洛川县苹果市场建设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监、公安等部门单位的执法人员,在乡镇政府干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下,再次深入到包茂高速洛川服务区和金苹果大道沿线等苹果销售摊点集中的地段,对洛川早熟苹果的销售环境进行集中检查整治。
据了解,这次由县苹果市场办牵头组织的集中检查整治活动将持续一个月时间,实现与洛川县一年一度的苹果营销环境综合整治的有效对接。在当天的检查整治活动中,执法人员共封存台秤计量量具38件,检查苹果销售摊点50多个。
为了维护洛川苹果这一“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形象,促进洛川苹果2011年的顺利销售,树立“诚信果乡”的良好形象,洛川县政府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明察暗访和信息分析,策划组织了这次专项规范整治活动,旨在全力打造“苹果之都”诚信放心的苹果销售环境。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实效,该县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经营户及经营摊点进行统一的规范整顿。县上明确要求,各经营户要保持经营摊点及周围环境的干净卫生,货物摆放整齐划一,不得占道经营,对销售摊点的位置及帐篷搭建进行统一的规范要求,各经营销售户必须统一使用标有洛川苹果标识或陕西洛川产地标识的包装,不准使用外地标识或不明标识的纸箱包装,对不合格的包装坚决禁止,对苹果计量器具,统一使用经质监局检查合格的计量器具,严厉打击缺斤少两的吃黑称现象,各经营户在销售时要明码标价,诚信经营,重拳打击以小充大、以次充好等各类欺诈行为。
与此同时,洛川县210国道、304省道、高速公路沿线各乡镇也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县上各新闻单位都在相关媒体上开设了专栏,全方位、立体式报道整治活动、目的意义、总体部署、工作进度、正反典型,为政治活动营造氛围;县文明办也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以“诚信经营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配合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洛川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安季在接受记者采访是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规范整治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出重拳、下狠劲,严肃查处坑害消费者影响洛川形象的人和事,努力打造出一个诚信为本的苹果销售市场,为促进我县苹果销售形成一个良好的平台,再塑果乡新形象。”
8月22日,由洛川县苹果市场建设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监、公安等部门单位的执法人员,在乡镇政府干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下,再次深入到包茂高速洛川服务区和金苹果大道沿线等苹果销售摊点集中的地段,对洛川早熟苹果的销售环境进行集中检查整治。
据了解,这次由县苹果市场办牵头组织的集中检查整治活动将持续一个月时间,实现与洛川县一年一度的苹果营销环境综合整治的有效对接。在当天的检查整治活动中,执法人员共封存台秤计量量具38件,检查苹果销售摊点50多个。
为了维护洛川苹果这一“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形象,促进洛川苹果2011年的顺利销售,树立“诚信果乡”的良好形象,洛川县政府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明察暗访和信息分析,策划组织了这次专项规范整治活动,旨在全力打造“苹果之都”诚信放心的苹果销售环境。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实效,该县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经营户及经营摊点进行统一的规范整顿。县上明确要求,各经营户要保持经营摊点及周围环境的干净卫生,货物摆放整齐划一,不得占道经营,对销售摊点的位置及帐篷搭建进行统一的规范要求,各经营销售户必须统一使用标有洛川苹果标识或陕西洛川产地标识的包装,不准使用外地标识或不明标识的纸箱包装,对不合格的包装坚决禁止,对苹果计量器具,统一使用经质监局检查合格的计量器具,严厉打击缺斤少两的吃黑称现象,各经营户在销售时要明码标价,诚信经营,重拳打击以小充大、以次充好等各类欺诈行为。
与此同时,洛川县210国道、304省道、高速公路沿线各乡镇也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县上各新闻单位都在相关媒体上开设了专栏,全方位、立体式报道整治活动、目的意义、总体部署、工作进度、正反典型,为政治活动营造氛围;县文明办也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以“诚信经营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配合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洛川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安季在接受记者采访是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规范整治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出重拳、下狠劲,严肃查处坑害消费者影响洛川形象的人和事,努力打造出一个诚信为本的苹果销售市场,为促进我县苹果销售形成一个良好的平台,再塑果乡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