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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弱质性、服务性的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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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36票  浏览8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0日 15:22

编者按:近日,由农业部主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产业化建设专题研究班”在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举行。来自部机关、部属有关单位及地方农口有关部门的40位同志参加了学习,大家围绕主题,就如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进行了深入研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农业部陈晓华副部长对建议报告作出重要批示:“结合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学习研讨,是提高干部业务素质,推动重点工作的好形式。研究班所提建议值得重视。”现将该建议全文刊登,供各地借鉴参考。

 

 

 

关于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好又快

发展的若干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产业化建设专题研究班

 

一、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弱质性、公共服务性决定了其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环境虽然大为改善,但在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还远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应进一步完善。

建议:一是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在支农政策扶持和项目安排上,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二是增加专项资金的投入,扩大支持范围,强化资金监管,使财政支持的项目切实落实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环节上。三是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从事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疫病防治及技术培训等社会化服务免征营业税。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信贷支持方式,降低担保门槛,健全信贷服务机制,探索为合作组织提供无息、低息、长期贷款等服务。五是加快研究和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

二、充分发挥典型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步晚,发展慢,带动能力不强。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15万多个,农户成员3486万户,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又好又快发展,应充分发挥典型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扶持一批示范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

建议:一是尽快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行动”,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运行质量高的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二是就粮食、棉花、油料、生猪、奶牛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与营销,重点扶持一批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三是财政专项资金要对符合条件的示范社,优先给予项目支持。四是支持示范社积极参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建设,开发具有自主品牌的优势农产品。

三、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对接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结合不紧、利益共享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致使农业产业化链条不稳定,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使其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将有效提升产业化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建议:一是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兴办合作社,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加工、技术和人才优势,支持合作社的发展。二是鼓励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分享农产品加工、贸易环节的利益。三是积极推动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开展平等合作,依托合作社平台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

四、建立农业保险机构与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参与农业保险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如何将农业保险政策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确保合作社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显得越来越重要。

建议:一是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保险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明确各自权责范围,让代理农业保险业务的专业合作社能够从保险机构获得一部分保险业务费补贴。二是鼓励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内部建立互助保险体系,为成员在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等方面提供互助服务。三是加大对投保社员的保费补贴力度,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投保社员提供一部分保费补贴。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查勘定损、防灾减灾方面的作用,通过明确政策和立法等方式,确保出险以后社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

五、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人才培养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其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人才的培养,提高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议:一是尽快将“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金色证书’计划”纳入《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08-2015)》范畴。组织力量编写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培训教材,以及科普辅导读物。二是明确中央、省、市、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培养中的责任,利用农广校和各类院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学历教育、远程教育、短期进修、国际交流等方式的培训。三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培训的财政补贴力度,为培训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四是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留住人才的机制,鼓励毕业大学生、龙头企业人才、返乡创业农民领办、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充分发挥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合作社发展教育中心作用,使之成为农业部培养合作社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六、发展壮大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尽管近几年畜牧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经营服务链条较短、市场风险大、经营规模小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发展壮大。

建议:一是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开展畜产品初级加工,国家在购置加工设备、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二是重点支持畜产品仓储和保鲜冷藏运输设施建设,以降低合作社经营面对的市场风险,增加销售收入。三是有目标、有重点地发展生猪、奶牛和蛋鸡专业合作社,促进区域间同类组织的联合,扩大影响力,形成产品销售规模优势。四是鼓励各级财政、重点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社社员共同出资建立风险基金,抵御市场风险。五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畜牧专业合作社申报实施农业部畜牧养殖小区沼气工程等项目。

七、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农业机械投入不断增加,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机作业水平不断提高,但相对于现代农业建设对农机服务需求而言,农机社会化服务总体水平偏低,迫切需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建议: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粮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水稻、玉米、油菜等机械化试点示范项目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不断提高合作社自身服务功能。二是在推进合作组织建设示范项目中,把农机示范建设列入其中,并在农机重点区域给予重点支持。三是减免农机专业合作社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费、驾驶考试和工本费、年审年检费,减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费和年度安全检验费。

八、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自身建设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运作还不规范,组织机构还不健全,在资金积累、风险防范、成员的进入与退出制度以及盈余分配办法等方面均有待完善。

建议:一是要大力宣传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和典型经验做法,帮助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定好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民主管理与决策机制、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并约束参与各方行为。三是注重培养合作社带头人,实行依法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四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订风险应对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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