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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三年挂果期太长社员退股改收地租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14票  浏览16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4日 15:57

  编者按合作社农民组织化的重要载体。合作社的核心是互助合作,小农通过自愿联合可以发挥规模生产的优势,并能共同抵御大市场的风险。但农业生产风险高、周期长,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在合作社内大户或农业投资者如何与小农合作?社员之间怎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这其间的微妙关系耐人寻味。

  希望下面两篇报道能带给您一些有益的思考。
  
  文/图本报记者曹攀峰
  
  谁能想到,本想将农民组织起来共同致富的吴长贵(化名)如今已孤军一人支撑着他梦想中的红肉蜜柚“王国”。
  
  前年回到老家——五华县绵洋镇投资建造红肉蜜柚果园之初,绿水村村民吴长贵曾做过非常美好的规划。他打算以股份合作的形式与同村人一起投资农业,“大家共同致富”。股份合作的形式包括资金入股和土地入股两种形式。
  
  然而,两年后的今天,当他回头看时,一定会惊奇于当初的异想天开——因为今天,他曾设想的资金入股从未真正开展,带有象征意义的30万元入股金,还是他借给别人的钱;原来曾响应以土地入股的270户村民,在去年5月前基本全部退出。
  
  斥资百万投资农业
  
  2007年,常年在城市承包工程的吴长贵萌生了回乡投资农业的念头。
  
  当年,他在汕头承包工程时,因对方拒付承包金而白白赔了80万元工程款。此事让他深感工程承包“很不稳定”。恰逢此时,在他结识的老板中,有不少人开始投资农业。“一个惠来(县)的老板回乡搞种养,一年收益有1000多万”。结合近年来国家对“三农”的重视,从小出身农村的他觉得自己回乡创业的条件“得天独厚”。
  
  偶然一次,他从网上搜索到“红肉蜜柚”的水果品种,“红肉蜜柚”由福建农科院选育而成,2007年3月1日获国家农业部授予品种权保护。吴长贵还获悉,红肉蜜柚的市场价每公斤在20元以上。
  
  “这个品种(那时)刚通过认证不久,市场上的果儿很少。”凭借在城市多年打拼的经验,吴长贵决定引进这个品种,做高档水果,“甚至可以出口到新加坡”。他打算建造1000多亩的大果园,充分发挥规模经营的优势。
  
  启动股份合作试验
  
  吴长贵决定以股份合作的形式建立自己的蜜柚王国,具体包括资金入股和土地入股。为此,他专门成立了五华县惠农柚桔专业合作社(下称“惠农合作社”),以便按照专业合作社的法定模式开展工作。
  
  在资金入股方面,他本想发行5万股,每股100元,自己独占2万股,其他由农民加入。而当农民获知这一信息后,应者寥寥。“想让农民出钱,很难。”李感叹。后来他借了30万元给亲戚,让亲戚象征性地入了股。
  
  在土地方面,绿水村土地资源丰富,在村民所拥有的近万亩土地中,近年来由于经营农业收益很低,不少村民已进城务工,因此村中有大量丢荒土地。然而,尽管如此,在吸纳村民土地入股之初,不少村民并不热情。
  
  有村民担心“土地被平整后,搞不清哪块土地属于自己”;也有村民担心李搞的红肉蜜柚果树会破坏土质。但经过挨家挨户、近一年的劝说,仍有270户村民赞同了李的规划,同意土地入股。
  
  在外打工10多年的吴兴汉(化名)就是270位村民中的一员。他拥有两亩多田地,在入股之前,土地一直免费交给同村亲戚耕种。
  
  “反正土地也是免费给他人种,还不如一起创业。”9月18日,吴兴汉表明了当初愿意土地入股的动机。
  
  另外一位曾以3亩土地入股合作社的村民吴化森则被吴长贵的信心所感召。在绿水村民看来,吴长贵绝对是个“人物”,他所拥有的百万家产给他带来了美好的声誉和极高的个人威望。如今他携带百万资金回乡创业,村民似乎没有理由怀疑。
  
  在各种因素杂合下,270位村民以600多亩土地入股了惠农专业合作社。土地按照价格折算成资金,仍为100元一股。
  
  对于那些不愿意土地入股的村民,吴长贵就将土地以不同价格进行承包,其中,普通田地的年租金为每亩500元,畬地(处于山地与田地间)每年300元,山地每年30元。
  
  2008年,一个占地1000多亩的红肉蜜柚大果园由理想变成现实,吴长贵3万多张百元大钞,变成了漫山遍野的1万多株红肉蜜柚果树。
  
  农民自称“太现实”
  
  风云突变只在一年间。连吴长贵本人也肯定预料不到,刚以土地入股专业合作社的270户农民在第二年就变卦了。
  
  从去年3月起,陆续有村民找到吴长贵,要求退股,转而要求吴长贵按年付地租。当第一户农民提出退股之后,第二个、第三个村民便接踵而至。不到5个月时间,吴长贵用1年时间发动的270户村民几乎全部撤出了股份,目前只有5户吴长贵的亲戚留有股份。
  
  对于绿水村民突然退股一事,只能用农民“太现实”予以解释。在绿水村民与吴长贵的“租出土地获取租金和土地入股不收租金,获得未来分红”的两种模式中,前者志在获得“现实”的固定租金,后者则志在获得“想象”中的高额分红。
  
  在绿水村民与惠农合作社签订的“合同书”中,如斯写道:“甲方(即农民)提供土地给乙方(即惠农合作社)使用,不收取乙方土地使用租金。以面积分红。……田地、自留地,乙方占88%。甲方占12%。山地乙方占90%,甲方占10%。但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投资款与风险责任。(按分成率30年不变)。”“合同书”同时注明,采取“入股自由,退股自愿的方式。”
  
  按照吴长贵的估算,在红肉蜜柚高产期,亩产可达4000公斤,以现在每公斤16元的价格计算,每亩收入可达64000元,那么农民12%的分红即为7680元,远远高于现在500元/亩的年租金;即使在红肉蜜柚的低产期,亩产也可以达到1500公斤,以现在的价格计算,农民仍可获得2880元的分红。
  
  但前提条件是,农民必须得容忍土地入股前三年没有任何收益的现状,因为红肉蜜柚要种植三年才能挂果,也就是说,2007年种植下来的蜜柚,要到2010年才能有部分成熟,才会有收益。
  
  这些前置条件,以及潜在的高额利润,吴长贵已不止一次向村民们解释,甚至当有村民提出退股时,吴仍在滔滔不绝地灌输这些思想。“大家都很现实,现在有租金拿就可以了,我们等不到3年。”吴兴汉自我剖析了退股的原因,而后长叹“农民嘛!”似乎也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农民群体的“现实”表示遗憾。
  
  而事实上,村民们更大的担忧还在于红肉蜜柚的价格变动和将来的销路问题。
  
  吴长贵本人也承认,“虽说现在价格在每公斤16元,如果将来价格掉到几毛钱一公斤,或者将来蜜柚突然没有了销路,那么农民肯定拿不到理想中的分红。”正是这些潜在的风险,让以土地入股的村民忘“利”却步。
  
  事实上,就在吴长贵对1万多株红肉蜜柚寄予厚望之际,农民内部的各种嘲笑讽刺之声也在流传。当拉近了与传说中的“大老板”的距离后,特别当农民看到吴长贵拿出300多万换来满山遍野的1万多株果树之时,“等到蜜柚卖不出去,那些树砍柴烧都得烧好几年”的嘲笑之声不绝于耳。
  
  退了股的村民与专业合作社签订了“股份人员退股声明合约”,在合约中,写明“对合股成立的五华县惠农柚桔专业合作社,本人无信心,本人决定退出股份及股权,并已收回入股的全部款项。”
  
  尽管农民们在“现实”小利面前纷纷退股,为此吴长贵每年要多背负30万元左右的租金,但对于红肉蜜柚的将来,吴长贵仍满怀信心,正像村民吴化森所言,“他一直都很有信心。”
  
  作者:曹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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