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之下有隐忧 晚熟柑橘尝试破局
乱象——
商标使用权不明晰
农产品(10.18,0.02,0.20%)领域的商标使用乱象,在晚熟柑橘产业中也存在。
2013年,蒲江县某乡镇的柚子仓储清选基地,其外地购销商采用了福建柚的包装,没想到当年福建柚出现了品质问题,无人问津,殃及蒲江柚子大规模滞销。有了这一教训,地方政府对于品牌建设和形象包装更加看重。
不过,蒲江县长秋乡果业协会负责人徐建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往往只注重用商标来提高市场占有率,却忽略了农户的商标维权意识尚待提高。
在蒲江,记者看到不知火采用了印有统一商标的包装袋、包装箱。但徐建告诉记者,由于包装的商标权属并不明晰,当地任何果农都可以使用,不管有没有按照标准种植。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也会连带影响不知火的商标品誉。
“石棉黄果柑”已经成功注册了“国家原产地证明商标”,“虽然是农业局一手促成的,但不允许以政府单位为法人进行商标注册,便找来果业协会,以协会名义注册。”罗华说,协会注册的后果是,商标使用权普遍用于合作社和公司,“基本是种植户都可以用”。
探索——
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市场行为最终还是要靠市场手段来解决。蒲江县一家主打猕猴桃产业的公司的做法是,要规范农户种植销售行为,就要让他们先尝到标准化生产营销的甜头。
该公司猕猴桃种植基地,通过合作社的约束力维持品牌形象。基地以合作社为法人注册商标,建有从基地到市场终端的产品回溯制度,按照行业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虽然基地所在乡镇甚至周边县市都生产同一品种的猕猴桃,但打着该公司商标的猕猴桃却不多,当然也只有符合合作社条件的社员才有权使用该商标,公司对商标侵权行为保有法律起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