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成立
甘蔗种植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切实做好甘蔗产业
发展的领导、监督、指导等工作。二是明确责任。明确乡(镇)主要领导为甘蔗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年底对照计划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加强监督。督查组对每个宜蔗地块和每户种蔗户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工作队将工作细化到各片区,并深入地块、深入农户作宣传动员,发展甘蔗产业。四是政策保障。明确2008/2009年榨季甘蔗综合平均收购价比2007/2008年榨季每吨上调20元;今后三年甘蔗下田每亩无偿补助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200元,从
2008年春蔗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