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30年突围与跨越
30年前,发生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那个“冬天的故事”,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序幕。从此,中国人民在改革的道路上义无反顾地执著前行。30年来,改革不仅从根本上扭转了旧体制封闭僵化的颓势,迸发出勃勃的生机与活力,也使农村社会生活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农业与农村经济出现了巨大的飞跃。
回顾过往的30年,我们可以断言,对中国农业的贡献怎么估量都不过分!农业不仅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而且为我国工业化提供了积累,还为沿海经济发展输出了大量低成本的劳动力。正是农业的发展,夯实了中国崛起的基础;正是农业的发展,锻造了中国腾飞的翅膀;正是农业的发展,托起了“中国制造”的奇迹。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农业与农村的巨大支持,我们能创造30年的辉煌。
解决了困扰历朝历代的吃饭问题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取代人民公社制度,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0年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像一台强力发动机,驱动了中国农业走上了螺旋式上升的跨越之途,创造了中国农业史上空前的30年“黄金时期”,基本解决了13亿人的温饱问题,让困扰历朝历代的饥饿阴影化为历史云烟。2007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了10032亿斤,30年内粮食增产60%以上,中国人依靠自己力量稳定解决了13亿人口吃饭问题,创造了用世界9%左右耕地养活世界20%左右人口的奇迹。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肉类、禽蛋和水产品等产量也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农产品供给极大丰富彻底消除了留在中国农民心中的饥饿阴影,在人们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的粮票、油票等票据在完成使命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30年间,农村的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二三产业不断壮大。农业生产结构由种植业为主转变为农林牧渔共同发展,特别是在粮食稳定发展的同时,高效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稳步发展,逐步打破过去“粮上经下、粮下经上”的循环;畜牧业、渔业持续快速发展,农、林、牧、渔业产值比重由1978年的80∶3.4∶15∶1.6变为2007年的52.3∶4.0∶34.2∶9.5。农村经济结构由以农业为主转变为农业与非农产业协调发展,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由1978年的20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6.96万亿元。
农村改革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就是解决了13亿中国人的温饱问题,同时,在国民经济发展徘徊起伏的不同阶段,农业都起到了稳定经济、稳定民心的作用,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而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农业对13亿人和中华民族的伟大贡献。
制度创新打造发展奇迹
“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中国农民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这种朴素表达,蕴含了深刻的实践理性真谛。中国农民的这一伟大创造,在中央总结和推动下,成为中国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政策基石和制度支撑。实践已经表明,家庭承包制适合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理顺了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进而确立了农户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30年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项制度的创新。
当然,两亿多农户经营分散,难以抗拒市场风浪,但发明了家庭承包经营的中国农民,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丰富和发展着这种经营方式。30年间,中国农民从来没有放弃在农业经营方式方面的探索。上世纪80年代,农村开始出现新的专业合作社;90年代,在山东、江苏、浙江等地出现农业产业化合作;新世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愈发走向频繁。一系列在农业经营方式上的尝试使得农民经济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快速提高,农村生产力在合作组织和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提升。农村经济正从由推行“大包干”而确立的“家庭竞争”模式,逐渐步入“家庭竞争”与“组织竞争”并行的态势。
从家庭经营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到统一经营方面发展农户联合和合作,发展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等,中国农民从来没有放弃过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统一经营的内涵。在农民自发探索的同时,党和政府对农民的这些改革和创新积极地进行总结和推广。党的十七大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第一次写进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合作组织的勃兴,是农民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对传统生产方式的一次突围。它和乡镇企业、农民工经济一样,是又一次伟大的“集体创造”。
实践证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不是和现代农业发展相对立的,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它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既适应小生产,也适应规模经营的大生产。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基石,必须始终坚持,含糊不得,动摇不得。
比重逐渐降低作用更显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农业发展,改革开放之初出台的五个“一号文件”,带来了中国历史上少有的连续6年丰收。新世纪以来,中央提出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又连续出台五个“一号文件”,以空前的力度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政策的威力再次显现,带来了粮食产量的“五连增”。“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正是牢牢抓住抓紧了农业这个基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步子才迈得如此稳健、如此坚实!这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知,也再次凸显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虽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小,但是农业的基础性作用会更加凸显。从经济学角度看,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份额下降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的产值份额就从27.9%下降到目前的11.8%。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农业份额还会进一步下降。但是,这并没有减弱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作用,反而会加强这种作用。因为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是保障供给、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国际经济风险、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如果农业生产出了问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出了问题,整个经济运行和社会心理都会受到重大冲击。如果农业的效益上不去,农民收入增长就缺乏保障,就会直接制约农民生活消费水平提高,制约国内消费需求增长和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增长。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发展中期阶段,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不仅需求压力持续增大,增加供给面临的约束也不断增强。从需求看,总量要增加,品种和区域结构要平衡,产品质量要提升。由于人口增长特别是城镇人口大量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和农产品加工用途不断拓展,我国农产品需求总量较快增加、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使得我国每年大体要增加80亿斤粮食、80万吨肉类、100万吨植物油需求。同时,其它主要农产品需求也将更加强劲增长,需要保障供给的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而且,中国是一个可耕地和水资源都非常稀缺的国家,未来一个时期资源约束日益加剧。再加上基础设施亟待改善,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国际市场调节空间有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的压力始终很大。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把粮食作为基础性公共产品的必要性,用公共财政大力投入。仅靠市场调节,粮食供需矛盾是难以解决的。
解决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始终是推动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必须长期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只有这样,才能掌握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动权。
支持农业才能保证发展
目前,我国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今后的农业和农村发展将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趋势紧密地交织在一起。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今我们不仅有心力,也有实力、有能力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
新时期以来,中央作出了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两大历史性决策,为农业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取消农业税不仅终结了2000多年“皇粮国税”历史,也使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对农业生产实行直接补贴由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三种补贴开始,逐渐扩展为对农民购买生产资料进行补贴,2007年根据市场需求,推出了针对生猪生产、奶业、油料生产等补贴。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指出:“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加,中央将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民、农村的投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这不仅表明了中央的决心,也为我国农业支持保护指明了方向。这也要求我们从我国农业比较效益低的实际出发,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着力构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逐步建立完善财政支持引导、社会主动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农业农村投入。
实践表明,正是在改革中既尊重价值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从农业的特性和我国农业基础薄弱的实际出发,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才保持了我国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给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30年的奋斗,30年的辉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能不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农村改革发展上实现突破,能不能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能不能为整个国民经济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是“三农”工作的重大课题。我们坚信,有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亿万农民的积极参与,有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中国农村改革之路必将越走越平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将赢得一个光辉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