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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并购案:一场“始乱终弃”的交易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92票  浏览14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3月22日 13:40

  “并购案”罗生门
  
  尽管,汇源集团公开表态尊重商务部的裁决。但是,汇源集团内部对商务部裁定的理由一直心存疑窦。
  
  汇源集团内部人士指称:商务部禁止收购的理由,经不起考问。关于集中之后对市场进入的限制问题。目前果汁行业不存在进入限制,果汁行业的准入门槛很低,只要企业有资金、设备,就可以做。目前国内果汁消费量人均不足1公斤,与欧美发达国家年人均50-70公斤的消费量相差很远,市场空间非常大。另外,可口可乐与汇源远达不到行业垄断,汇源的强项是高浓度果汁与中浓度果汁,这两者总和远不及低浓度果汁的销量。
  
  一位接近商务部的人士私下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去年年底与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接触,听他的口气,我隐约预感到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案子可能会被叫停。”
  
  彼时,80%以上的网友坚决反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网络上的沸腾言论,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务部的决断。
  
  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消息一出,《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学界人士,他们均表示,“出乎意料、难以理解”。
  
  “以《反垄断法》为依据,没有理由否决这起并购案,担心什么呢?”一直以来,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马宇研究员通过写博文的方式支持并购,为此还遭受了网民的**与漫骂。“并购案为什么被否决?因为品牌问题?反垄断审查只涉及竞争,不涉及品牌。担心可能造成垄断?果汁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果汁不是那种不可替代的生活必需品,消费者拥有自主的选择权,即使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之后在果汁领域也不构成事实上的垄断。”
  
  “《反垄断法》比较特殊,是要做经济分析的,经济分析合理就合法,反之则不合法,《反垄断法》是合理性与合法性高度统一。之前在一些会议上,我公开表态,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与《反垄断法》不抵触,不损害市场竞争,应该会获准通过,没有大问题。”《反垄断法》起草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著名经济法学家史际春教授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达了他的看法,“我感觉商务部的决定或许是受到了网络情绪的影响,做出否决的裁定是不理性的,商务部这个最终裁决的最大后果是将来丧失公信力,那是很麻烦的事情。”
  
  “商务部的裁决意见出来后,网络上的质疑还是很多的。你怎么看?我也上网看了,基本都是很正面的评论吧。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局依据法律进行公正的调查与判断,不管外界怎么说,这个裁决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和凯雷并购徐工事件不同,(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不需要听证。”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史际春教授则认为,商务部否决这起并购案的那些理由很牵强,经不起推敲。“比如,商务部认定:‘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这怎么可能?要知道,可口可乐自己本身就有果汁饮料,按照那个逻辑,可口可乐早就可以搭售了。搭售这种方式,无论从销售行为还是操作方面来说,都不可行。比如,商务部认定:‘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果汁消费与国计民生无关,更不牵涉国家产业安全,即使并购达成,我认为不会对中小企业进入果汁市场造成障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任何企业想通过并购来达到市场垄断地位,已经基本上不可能了。”史际春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汇源集团内部,弥散着悲喜交加的复杂情绪。有人哀伤地认为,汇源被可口可乐抛弃了;也有人欣喜地感叹:汇源的价值是存在的,值179亿港元。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时下的汇源是“有价无市”。
  
  资本市场的反应可谓强烈。3月19日,汇源果汁(01886.HK)暴跌,集合竞价时段下跌五成,股价拦腰斩断,开盘大跌51.93%,报3.99港元。摩根大通发表报告称,维持汇源果汁(01886.HK)减持评级,目标价3.5港元,比最新市价仍折价18%。
  
  一场未遂的跨界交易,朱新礼以及汇源成了显而易见的输家。瞬间,笼罩“高溢价”幻影的汇源被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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