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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洋水果多是中国“瓤”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11票  浏览22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9月29日 16:19

    【释疑】

    检疫关卡重重

    经营必须备案

    检疫严格 经营备案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王科长说,我国对进口水果要求非常严格,我国与国外有植物检疫双边协定,需要进口的水果,在国外就得实施产地预检,没有经过检疫检验的,在入关前必须在特定口岸检疫检验确定合格后,才能入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查的内容有两个:进口水果内有没有携带有害生物;水果内农药、农残是否超标。

    王科长表示,取得进入中国内地市场资格的“洋水果”,正式进入内地须经过多道关口:在检验检疫方面,首先要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以及出口国家的官方检验检疫证书。经营“洋水果”的公司必须到国家直属的检验检疫局备案。在海关方面,凡是国家禁止入境的水果,不允许报关,而对允许入境的“洋水果”,只有得到检验检疫部门的“通关单”才允许其报关,经查验没有问题后方可放行。

    看标签包装分辨真假洋水果

    据了解,《进口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严格规定:洋水果标签上为正规的中、外文名称对照;若是汉语拼音,拼音要小于汉字。另外,水果的外包装还须标有产地、公司地址及电话。经营进口水果的批发商或经销商,还应具备输出国或地区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

    此外,经港澳地区中转进境的水果,若以集装箱运输,按照原箱、原包装和原植物检疫证书(简称“三原”)进境。进境前应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港澳地区检验机构对是否属允许进境的水果种类及“三原”进行确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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