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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焦翠冠梨”成为全市首家农民专业合作联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武进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22票  浏览8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6月03日 13:46

    武进网讯(记者 韩红军)近日,常州市常焦翠冠梨专业合作联社在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了营业执照,全市首家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就此诞生,这标志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作为沿海发达地区,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区农民组社热情高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兴未艾,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区已成立了14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的出现则进一步凸显了农民抱团发展的优势,让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出了“作坊式”的生产运营小圈子,加了“大农业”的运行轨道。

    合作联社是做大做强农村产业的需要。虽然我区合作社发展势头较好,也存在成员出资额低,规模小以及产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有些合作社只是以村为基础,以血缘、地域关系为纽带,其发展仍然处于萌芽状态。合作联社的出现则能够有效改变农民分散经营、各自为阵的状况,有利于形成规模性、龙头性的产业。以常焦翠冠梨为例,该合作联社由5家合作社组建而成,成员出资总额达1180万元人民币,与之相应的是,此前全区14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出资总额仅6000万余元,常焦翠冠梨专业合作联社的成立不可不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里的“巨无霸”。

    合作联社是对接大市场的需要。尽管农民合作社的组建加强了农民之间的生产合作,但由于合作社规模小、品牌号召力不强、议价能力弱,产业发展能力后劲不足。以焦溪翠冠梨为例,在联社成立之前,各合作社各自为战,不仅缺少引导市场的话语权,甚至还存在相互恶意压价的现象,严重阻碍了翠冠梨的对外销售。而今,通过合作联社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减少内耗,同时也有利于构建市场话语权,形成了“巨人”效应。更为重要的是,联社的成立有助于成员单位统一品牌策划、统一生产标准,有效搭建“品牌兴农”的平台,不断提高地区农产品的品牌竞争力,带动一方经济的发展。据了解,目前,“翠冠梨”原产地证明商标正在申请注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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