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财政补贴资金扶持果业产业发展
陕县范围内2013年新栽植果树面积成片连方在50亩以上(含50亩);新栽植的果树必须符合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果园符合示范园的标准;在本村或本乡镇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和果品企业均可提出补贴申请。
采取“先栽后补”的方式,根据自愿原则,先行申请,经审批后,由各农户、专业合作社、果品企业自行栽植。经园艺管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验收后,由县财政部门向农户、合作社以及果品企业兑现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为果树新栽大户在50亩以上(含50亩)成片连方的,申报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50元;果树新栽植大户在100亩以上(含100亩),申报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80元;酸枣嫁接成鲜食枣的,每50棵折算为1亩,达到1000棵,并且成片连方的,申报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50元,由陕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植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