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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如何吃得更好,更放心?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人民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46票  浏览8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12月23日 10:12

  3.监管如何更见效?
  
  加强县级能力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监管作用
  
  记者:我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谓重拳频出,但仍有不少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为什么?
  
  殷扶炯: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是一个单一的问题,而是一个全产业链统筹问题。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到土地质量,再到化肥、农药、种子等的安全性等等,有的地方政府由于监管力量有限,难以对所有环节进行准确掌握。
  
  王志刚:的确是这样,我到很多地方调研,发现地方政府的监管能力确实是个突出短板。首先,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严重失衡。很多县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只有3—5个人,而且监测技术手段落后,即便遇到问题农产品,也不一定能够检测出来。其次,监管体制也很不顺,多头管理,部门协调不畅,沟通不力,一旦有成绩大家都争着上,但是一旦遇到了问题,各方就会相互推诿。最后,很多地方的监管多是被动式、运动式的,缺乏监管的耐性,常常是一阵风过去,就各方相安无事了,这就造成很多地方的监管效力大打折扣。
  
  本质上还是一些地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到位,“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比较普遍。更为让人忧虑的是,很多地方出现了质量安全事件后,地方政府都倾向于捂着盖着,避免事态扩大化,处理起来也是匆匆了事、息事宁人,这就很难有效震慑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记者:如何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更加有效?
  
  殷扶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通知,再次明确农产品质量属地管理原则。政府的监管要想更加有效,能力是基础。我觉得,下一步可以考虑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让我们的执法能力能够尽快适应现实的需要。
  
  赵海伶:建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也需要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等工作,在生产环节进一步推广确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概念。
  
  廖水长:提高政府监管的效力,还必须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政府面对农产品质量违法时,能真正实现重拳出击,打一拳就让违法者一辈子都记住,永远都不敢再铤而走险。同时,政府也要把监管的触角前移,建立巡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不合格产品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使得农产品质量真正得到有效保障。
  
  王志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光靠政府是很难做好的,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日本,很多的质量监管职能,都放在了农协里边,因为他们更贴近农民、更了解农民,对于农民的一举一动掌握得更准确。而且,农协的监管也是非常严厉的,一旦农户不按质量标准生产,就会被取消资格,永远丧失市场销售的渠道,因此大家都不敢违法。所以,我们可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社会协同治理的优势,让监管手段更加多元,这样才能让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者无处藏身、无地立足。
  
  另外,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快捷高效的应急处置能力也非常必要,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通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农产品质量安全如何管
  
  谁来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怎么抓?
  
  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统筹推进审批、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畅通经营主渠道。
  
  ——摘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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