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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果业有关建议收购之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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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239票  浏览13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4月17日 07:06

    本公布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1)条之规定而发出。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与卖方(广西农垦国有立新农场)就建议收购订立不具约束力(排他性承诺、保密义务条款及谅解备忘录的其他相关条文除外)之谅解备忘录。据此,本公司有意收购而卖方有意出售卖方的目标项目的全部权益。

    董事会谨强调,於本公布日期,尚未就建议收购订立任何具约束力协议。有关建议收购之正式协议(如有)之最终条款(包括但不限於代价)尚未确定及落实。由於建议收购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故公众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於买卖公司之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倘若建议收购得以落实,有关交易可能会亦可能不会构成上市规则及╱或另类投资市场规则及╱或PLUS规则下的须予公布交易。本公司将就有关可能进行之须予公布交易遵守上市规则另类投资市场规则及╱或PLUS规则之适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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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布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1)条之规定而发出。

    谅解备忘录

    谅解备忘录订立的日期: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

    谅解备忘录订立之订约方:(a)卖方;及

    (b)本公司。

    董事确认,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就彼等所知、所获资料及所信,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并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建议收购

    根据谅解备忘录,本公司有意收购而卖方有意出售卖方的目标项目的全部权益。

    谅解备忘录订约双方同意,若本公司满意尽职调查的结果,并有意进行建议收购,双方将随即进行商讨,并致力不迟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达成并签署最终的正式协议。

    建议收购之条件

    建议收购的完成取决於下列各项条件(其中包括):

    (a)完成对建议收购项目的尽职调查,且本公司满意其结果;

    (b)取得有关目标项目、经营权及建议收购所需的监管机构、法律及上市规则下的审批;及

    (c)本公司取得类似交易投资者惯常要求的法律及其他文件,且该等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均为本公司所满意及接受。

    排他性承诺

    根据谅解备忘录,卖方同意由谅解备忘录签署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卖方不会与其他第三方商讨出售及转让目标项目(「排他性承诺」)。

    无法律约束力

    除排他性承诺、保密义务条款及谅解备忘录的其他相关条文外,谅解备忘录对合约方并无法律约束力。如进行收购,将另行签订正式协议,进一步商讨及落实有关条款及条件。

    目标项目

    目标项目为拥有约110万棵柑橘果树及配套设施的柑橘类水果种植园,其位於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县,占地约10,000亩。

    建议收购之原因及益处

    卖方被认为是中国最大的柑橘类水果种植园拥有人及经营商之一。建议收购符合本集团之业务策略及活动。由於目标项目已正在营运中,故可为本集团带来即时的收入与盈利。

    董事认为,建议收购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般事项

    谅解备忘录并不构成订约方就建议收购之具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本公司将於达成有关建议收购之最终正式协议(如有)时,立即另行公布。

    董事会谨强调,於本公布日期,尚未就建议收购订立任何具约束力协议。有关建议收购之正式协议之最终条款(包括但不限於代价)尚未确定及落实。由於建议收购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故公众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於买卖公司之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倘若建议收购得以落实,有关交易可能会亦可能不会构成上市规则及╱或另类投资市场规则及╱或PLUS规则下的须予公布交易。本公司将就有关可能进行之须予公布交易遵守上市规则及╱或另类投资市场规则及╱或PLUS规则之适用规定。

    释义

    「另类投资市彻指另类投资市场,由伦敦证券交易所营运的市场

    「另类投资市场规则」指伦敦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另类投资市场公司的规则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公司」指AsianCitrusHoldingsLimited(亚洲果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香港联交所:73;伦敦交易所(AIM):ACHL),一家根据百慕达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另类投资市场及PLUS市场上市及买卖

    「关连人士」指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连人士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正式协议」指倘本公司进行建议收购,本公司(或其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将订立之法律约束力的正式买卖协议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伦敦证券交易所」指TheLondonStockExchangeplc

    「谅解备忘录」指本公司与卖方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就有关建议收购签订的的谅解备忘录

    「亩」指中国普遍使用的一种土地面积度量单位,等於约666.7平方米

    「PLUS市彻指PLUSMarketsplc(一家总部位於英国伦敦的股票交易所)以电子报价交易平台形式经营的未上市证券PLUS报价分部

    「PLUS规则」指PLUSMarketsplc颁布的PLUS发行人规则

    「建议收购」指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有意向卖方收购的目标项目的全部权益

    「联交所」或「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目标项目」指拥有约110万棵柑橘类果树及配套设施的柑橘类水果种植园,其位於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县,占地约10,000亩。

    「卖方」指广西农垦国有立新农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并由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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