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工商局采取多种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今年3月份以来,平乐县工商局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多项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有4家拟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了名称登记。
一是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采取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免收登记注册费等一系列措施,为农民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辟了“绿色通道”。并积极鼓励和支持一批有驾驭市场能力,又有服务广大农民愿望的能人成为专业合作社的领办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迅猛发展,逐步形成了“办一个专业社、带动一个产业、兴一方经济、富一帮农民”的发展氛围。
二是抓好自身学习。积极组织注册登记人员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学习培训,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文件,准确把握其根本宗旨、调整对象、基本特征和规范内容,全面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更好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服务。
三是多渠道开展服务 。一是专人服务。对基本符合登记条件、有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意愿的农民经济组织,由注册登记股指派一名工商干部,负责接待咨询,推行申请、受理、登记一站式服务。二是优先发照。在登记窗口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同时放宽合作社成员入社出资条件,鼓励成员以实物出资。截至2009年4月27日,已有2个专业合作社以实物出资方式办理注册登记,共计出资143万元。三是全程免费。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实行全程“零收费”,免收登记费、工本费等。四是做好帮扶工作。开展企业回访联系服务工作,发放《企业回访联系卡》,定期走访已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听取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现有的引导扶持机制,建立并完善系统的信息协调和互动机制。
目前,平乐县工商局已为各类农民合作社提供咨询服务38次,为4家拟登记的农民合作社提供了贴心服务,一批农机、渔业、水果、养殖、月柿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了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林兰 黄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