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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六年“北宅樱桃”回家 商标成功“抢”回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齐鲁晚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68票  浏览5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9月11日 12:59
  齐鲁晚报9月10日讯 (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陈述刚 辛克杰) 近日,北宅街道拿到了注册号为第10281863号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书,成功注册“北宅樱桃”商标。六年前,“北宅樱桃”商标被别人抢注,北宅街道日前通过申诉“抢”回商标,正宗北宅樱桃有了“护身符”。
  
  北宅街道地处崂山水库上游,街道樱桃种植面积达到1万余亩、年产量达400万斤,2005年被命名为“中国樱桃之乡”。然而随着北宅樱桃知名度的不断提升,2006年,“北宅樱桃”商标被别人抢注,北宅的果农想要再使用“北宅樱桃”这个名字,需要花60万元买回商标才行。
  
  2007年,背负着全街道28000名果农的希望,北宅毕家社区的几位果农代表开始向国家工商总局进行申诉。他们数次奔波往返于北京青岛之间,最终凭借“北宅樱桃产自北宅”这个特有的地理标志申诉成功。今年7月7日,申诉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核准,果农们将商标“抢”了回来,并于近日拿到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成功后,其使用和保护工作已被提上“议事日程”。“北宅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同于普通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在具体使用过程中,除了标注北宅樱桃商标图形外,还会加注中国地理标志(GI)。按照《北宅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北宅樱桃协会承担着商标许可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商标许可使用档案,确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并监督被许可人的使用情况。这些新措施都将大大提高“北宅樱桃”商标的使用效率和质量,使樱桃市场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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