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种石榴 政府送补贴
为推进石榴规模化发展的再突破,峄城制定扶持发展的优惠政策。对集中连片新种植石榴5亩以上且达到建园成活标准的,区财政按规模分三档每年、每亩给予200元至400元的奖补,连续奖补3年;鼓励大苗(地径3厘米以上)建园,对集中连片新种植大苗石榴5亩以上的,除享受以上规模发展的奖补政策外,区财政再给予每年、每亩300元的大苗奖补,连补三年。投资600万元,完善新发展石榴种植区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为石榴种植片区统一打井架电,将灌溉用水、用电送到地头。在冠世榴园景区内集中连片种植石榴50亩以上的,统一规划建设管护房,统一粉刷外墙漆。
此外,还加强信贷支持,由区财政全额贴息,利用“金土地”担保贷款、“林权证”抵押贷款等,为石榴种植户提供信贷服务;实施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科技、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项目倾斜,形成项目集聚效应带动石榴产业发展;开展石榴标准化栽培、石榴病虫害防治、石榴果实套袋等的技术推广服务,同时放开苗木市场,允许地径15厘米以下石榴苗木进入市场交易,并做好行政审批、检疫检验、运输通行绿色通道等服务工作。
作者:李淼
张大东